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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存在经营风险的房企 整顿楼市秩序

时间:2021-10-23 13:04:18

 

来源:互联网

未来两年,山西将对区域内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其中,《方案》明确,在2022年4月-2023年9月依法开展整治。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治、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销号禁言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方案》要求,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省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受到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明显好转,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重点监管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

《方案》对三年行动作出了具体任务及时间安排,将各项工作整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动员部署(2021年9月-10月),排查问题线索(2021年11月-2022年3月),依法开展整治(2022年4月-2023年9月),健全长效机制(2023年10月-2024年8月)。

动员部署阶段:《方案》提出,将成立工作专班,协同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要求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安排部署。

排查问题线索阶段:《方案》要求,各市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

整治阶段:《方案》明确,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治、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销号禁言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健全长效机制阶段:《方案》明确,研究建立商品房项目开发管理、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住房租赁市场联合监管、房地产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等市场监管和内部监督机制,着力从源头上补短板,健全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长效机制。要完善房地产领域信用体系,通过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各类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聚焦四类整治内容

在整治内容上,《方案》明确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四类突出问题:

在房地产开发上,聚焦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问题和商品房交付使用中的问题。其中,将整治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实际交付房屋质量、设备及装修与购房合同、广告宣传以及样板房严重不一致,房屋存在渗漏、裂缝等质量问题且不积极帮助业主解决等问题。

在房屋交易上,聚焦商品房销售中的问题、房地产经纪服务中的问题和房地产估价服务中的问题。其中,将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售款、“茶水费”等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等问题。

在住房租赁上,聚焦住房租赁市场中的问题。其中,将整治住房租赁企业未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逃避监管;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或隐瞒房屋真实情况;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擅自缩短租期,随意提高租金,单方面解除合同,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住户等问题。

在物业服务上,聚焦物业管理服务中的问题。其中,将整治开发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并侵占收益等问题。

未来三年楼市进入“整顿期”

实际上,不仅是山西省,在7月以来,全国多地都陆续出台了地区性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三年行动方案。8月16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9月15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在联合印发《云南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9月18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

各地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期,主要是为响应7月13日,住建部会同8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希望通过三年的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山西方案和此前江西方案均提出了对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未来两年各地都会陆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大整顿,进一步体现了我国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定力。本次方案的重点在于对“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的重视,体现出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最新形势的跟踪把握,也再次反映出当地部分企业存在较为明显的金融和经验风险。对这些存在重大风险的企业进行严管,有助于后续整个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助于推动企业的转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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