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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诉讼审理,要以完整逻辑闭环守护多元利益

时间:2022-11-02 15:16:44

 

来源:中国网科技

特约评论员 李峰

近日,网剧《云南虫谷》长短视频版权之争有了新进展。2022年10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云南虫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抖音平台上有大量用户对涉案作品实施了侵权行为,虽然抖音采取措施减少了侵权作品的数量,但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抖音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3200余万的赔偿金额,刷新了全国法院网络影视版权案件赔偿纪录。(中新社)

创纪录的赔偿金额,使得本案一下子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近年来,版权诉讼官司频现,公众耳濡目染,也算是经历过深度的普法宣教。而就算在这种大背景下,这起最新案例所带来的震撼与困惑,依旧是如此强烈。相较于3200万之高的赔偿金额,有专家查询判决书后表示,《云南虫谷》其单集线上制作费达660余万元,总制作费达3.34亿元。而据公开资料显示,今年票房大热的《独行月球》其投资成本也仅在3亿元左右。《云南虫谷》的制作费比肩甚至超过《独行月球》,可能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非但一般人深感不解,一些法律专业人士,也难掩疑惑。我们说,司法裁决本质上是一种专业判断,其有别于常识经验判断。可是,若是两者背离如此之深,还是有必要细究一番。

按照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其底层逻辑,乃是“补偿”,而非“惩罚”。并且,本案的经办法院也明确说了,“本案不适用于惩罚性赔偿”。既然是“补偿”,就应该把账算得明明白白。3200余万的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云南虫谷》一案最早的求偿金额是1000万,开庭前,腾讯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上升至9000万元。一审最终裁定3200万,这样宛若东非大裂谷般的横跳金额也更需要让公众知道其中,关于“损失”的界定,是不是足够具体、足够精准,有没有落实到一笔笔可查的“实据”?

本案判决,据称是“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类型、制作成本、知名程度、被告侵权行为性质、可能获益等因素”,而对于公众而言,这种笼统抽象的论述过程,是缺乏解释力、说服力的。比照以往判例,我们不难发现,本案的判决是“开创性”的,赔偿金之高,远超预期。据媒体报道,此前,爱奇艺曾因盗墓笔记之《老九门》起诉快手,该剧的制作成本、知名程度也难说不高,结果在2022年8月获得终审判决,该剧总计48集,获赔100万元,平均每集2万多元。此前,同类案件的判赔金额均在几万元到百万元之间……

当然,对于这种显而易见的差异,不能简单说成是“同案不同判”。版权诉讼,涉及到一系列的确权、定损,是个高度复杂的过程。罚当其责的前提,就是要全方位厘清利害关系,精细化算清楚损益。网友剪辑、二创电视剧作品,涉及侵权自然该赔。可从另一个角度理解,短视频也可能起到导流作用,吸引观众去看原剧,这里面的得失要辩证看待,也理应在“计算损失”项有所体现;另外,在此类案件中,作为技术渠道存在的平台运营方的责任划分,也当依法界定。

我们知道,法律是调节多元利益的规范系统。保护版权不是孤立的,也不是没有边界、压倒一切的。就网络著作权纠纷,立法文本的多元价值指向,有着深刻内涵。其一,就是旗帜鲜明地保护著作权,“侵权必赔偿”。“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而除此以外,还有维护营商环境、保护商业活力,避免平台承担过多义务、过高成本的考量,也即“避风港原则”,其核心要义就是,不苛求技术提供者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主动审查义务。

3200余万创纪录的赔偿金额,固然有威慑侵权之效。可是,其整个的论述推证以及合理性说服,显然是有缺憾的。我们期待着,后续的审理进程,能够更多展现精彩的诉辩交锋,形成完整的逻辑闭环,在公允的裁断中,真正展现立法层面关于著作权与平台商业权益的平衡、精妙的规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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