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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百亿海砂专供本地国企遭质疑

2015-11-14 09:51:00

 

来源:互联网

厦门百亿海砂专供本地国企遭质疑

在翔安机场2.2亿立方米海砂需求下,厦门向省政府讨来“采砂用海”审批权,但接下来即将进行的海砂开采临时海域使用权出让,却只面向本地全资国企。

继航道工程受质疑后,近日,由翔安机场建设引出的外海采砂问题,亦迎来质疑。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多份官方文件显示,因翔安机场建设中填海需求,厦门决定将在厦门岛东南50公里外的东碇岛海域,开辟新的采砂区,但却要求“确保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控制在有实力的市属国企手上”。

据测算,仅以翔安机场用砂量,该采砂利益即近一百亿元左右。11月初,首次针对东碇岛采砂用海使用权的招投标开始,9日,当地宣布因竞标参与者不足,此次竞标终止。

用海审批“捷径”

机场建设填海用砂需求巨大,但厦门禁止海域采砂,导致盗采猖獗。省政府授权厦门市政府,从而获得向外海采砂审批捷径。

为缓解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压力,新机场(翔安机场)建设成为国家重点项目,厦门市政府2014年年初曾表态将尽快正式开工,年尾则再次表态将在2018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该机场选址已得到国家民航总局批准。

而在此之前,相应的填海造地工程已经开始进行。据公开信息,翔安机场所需填海造地面积达20多平方公里,厦门市向福建省政府的相关请示称,所需海砂量在2.2亿立方左右。

按照目前厦门砂石市场价40至70元每立方米测算,仅这一前期工程,即可达100亿元左右。而厦门早在2010年5月1日实施《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后,即已全面叫停市属海域海砂挖采,并对盗采者处以每立方米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此后还曾出台多份文件禁止海域采砂。

但有记者获得的官方文件及实地采访发现,翔安机场填海造地以来,厦门周边迎来海砂盗采新高潮。有官方数据显示,盗采海砂船船长7成来自厦门的丙洲、琼头、欧厝。

如何更好地解决采砂?对于翔安机场建设带来的这一问题,厦门则将目光锁定深远海。记者获得的一份名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翔安机场建设填海用砂问题的请示》显示,2014年7月,厦门市政府向福建省政府指出,厦门湾口海域可作为海砂开采区域,该海域面积约52平方公里,已探明海砂储量约4亿吨。

2014年8月8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往省办公厅的文件则称“可以将厦门湾口52平方公里范围内属于省政府审批权限的海域采砂用海审批权授权由厦门市政府实施”。但该文件同时强调,厦门市政府应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全面实施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知》及《福建省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以市场化方式出让该区域海域使用权并做相应环评及监测。

当年9月2日,省政府则复函同意由厦门市政府审批前述海域采砂用海。至此,厦门已经从审批环节上获得了堪称最大限度的支持。

而这样的支持似乎并不罕见。据公开信息,2015年3月23日,厦门市政府副市长率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厦门市机场建设指挥部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到该厅调研座谈时,吴南翔厅长即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厦门翔安新机场建设工作,明确要举全省之力建设翔安机场。我厅全力支持新机场建设,为解决机场用海问题,已先后8次组织专题协调会推动。”

百亿海砂利益

被下放给厦门市政府的采砂海域使用权,意味着至少100亿元利益归属,根据国家与福建省相关法规,这必须由公开的市场化方式出让。但多份官方文件显示,厦门市政府已在相关会议中明确要求由本地全资国有企业“接手”。

文件显示,2014年8月18日,由厦门市副市长招集相关单位召开的翔安机场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会议上,明确“开采的海砂专门用于翔安机场建设”,并原则同意“编制外海采砂总和单价从84.2元每立方米调整到76.37元每立方米;外购海砂总和单价按60元每立方米考虑”。此外还称考虑到不引起市场价格波动以及防止盗砂现象,市场外购海砂比例暂按总量15%进行控制。

而知情人透露,填海以来,从进度测算其用砂量,目前估算应该已经用了2.2亿立方中近10%的海砂,这意味着将来必然全面依靠外海采砂。

这次会议之后一个月,9月19日,由厦门市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另一次专题会议中,机场建设指挥部在汇报东碇岛采砂工作后,相关文件显示,会议中出现对采砂海域出让工作的具体安排。

“请市机场建设指挥部牵头、组织市海洋渔业局、市土总、市建设局、市招标办等单位,研究拟订出让工作方案。”文件记录道,但之后却又称“要确保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控制在有实力的市属国企手上,牢牢掌握砂源和砂石市场的主动权。”

此后会议还原则同意成立翔安机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配置方案编制工作小组,并指明由机场建设指挥部、发改委、财政局、海洋渔业局等组成,以研究竞买人条件、出让面积和期限、挂牌价格等问题,并制定相关方案。

记者获得的一份《关于征求〈厦门市海砂开采的临时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意见的函》显示,在2014年10月28日,机场建设指挥部向各单位下发了方案初稿。

该初稿显示海域使用权的期限初定为3个月,将以挂牌方式整体出让该临时海域,并规定出让金需在成交之日5日内付清。而第八项竞买人资格要求中,第一条便规定竞买申请人必须为厦门市市属全资国有企业,且不接受联合竞买。

“如果说下方审批权本身值得异议的话,那么这个指定本地国企接手的规定,引发的质疑是最大的,这意味着其已经明显违背市场化原则,有地方保护和指定企业之嫌。”有相关人士透露,该文件下发后,随即引发业内强烈质疑,但无论是机场建设指挥部还是市政府,均未对此作出答复。

2015年11月,在公开招标信息中,限定本地国企参与一条明确出现,但11月9日,官方宣布因参与竞标者人数不足,本次竞标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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