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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网友质疑调整滞后

2015-01-15 16:07:00

 

来源:互联网

北京今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网友质疑调整滞后

【中国经营网注】北京市发改委发布消息称,从1月15日起北京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不过,由于燃油附加费的取消涉及到对北京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所以北京市发改委将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到1月22日,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除北京外,沈阳市区营运的出租车从2015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收取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尽管北京附加费已经取消,但仍有网友提出种种疑问:今年1月1日当天就满足了调价的条件,为何半月后北京才调价?

网友疑问一:油价“十二连跌”后才取消,调整是否滞后?

根据发改委公布的调整办法,北京青年报计算了自2013年7月1日以来六个测算周期的平均油价后发现,六个周期累积的油价变动幅度已达到0.67元/升。也就是说,第七个周期的平均油价与第六个周期的平均油价相比超过0.13元/升,燃油附加费就达到了调价条件。

由于《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是完整周期的平均油价累积变化幅度达到标准就可调价,还是一个周期内的任意一天累积的变化幅度达到标准就可以调价,假设是后者,那么1月1日当天的油价是6.21元/升,此价格与第六个周期的平均油价6.9元/升相比,降低了0.69元,累计变动幅度达到了1.36元/升,超过了0.8元/升的标准。如果此假设成立,1月1日当天就满足了调价的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认为,油价已经连降数次,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却直到昨日才宣布下调,确实存在滞后性。“出租车是相对垄断的,市场化程度不高,燃油附加费也是行政定价的过程。与出租车类似,飞机的燃油附加费也是刚刚下调。”毛教授认为,行政定价与市场定价不同,往往反应比较慢。行政定价需要更加细致系统的制定过程,有一定的滞后性。

网友疑问二:调价测算方法是否科学?

按照发改委官方的发布,《办法》中油价变动幅度按照周期内出租车常用油品京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平均值减去起始期油价测算,如不到调整点,则累计计入下一周期。首次起始期油价为《办法》执行日2013年7月1日的油价(7.57元/升),周期内油价按照油价实际执行天数进行加权平均。

据此测算办法,要计算燃油附加费是否取消,必须了解何为加权平均算法。这个算法需要用周期内执行的所有油价与其相应执行天数的乘积之和除以周期天数,比简单的加减算法要复杂很多,因此也被不少市民质疑其并不直观。

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刘颖认为,燃油附加费上涨或者下调是非常正常的。政府部门按照动态调整机制调整燃油附加费的思路是合理的,但目前国际原油价格几乎腰斩,国内油价也已“十二连跌”,相关部门才宣布调整燃油附加费,那说明测算办法或者公式不一定合理。“具体的测算方法是否合适还需要根据历年油价、出租车运营成本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

网友疑问三:收取燃油附加费为啥没走听证程序?

价格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程序。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一项上,全国不少地方都开征了此项费用以向乘客转嫁成本,但多地并未依法采取听证程序;有的是运价调整听证,燃油附加费未经论证就“违规搭车”;还有的直接就以“临时收费”之名行长期涨价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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