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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天津爆炸受损住宅回购:先还清房贷

2015-09-09 10:25:00

 

来源:互联网

聚焦天津爆炸受损住宅回购:先还清房贷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2015年8月12日晚,全球第四大港口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剧烈爆炸,万科海港城、金域蓝湾、启航嘉园等多个小区受损严重。一时间,受损房屋如何赔偿成为业主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此,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官方发布消息称,滨海新区房屋管理局已确定受天津港爆炸事故影响严重的小区受损住宅处置方式:一房一价,具体处置分为收购、修复赔偿和已售未交付住宅处置三种方式。对于选择收购房屋的业主,收购价格将按照房价的1.3倍执行。而在房屋被收购后,原房主符合蓝印户口办理相关条件的可继续保留,但是学区将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原学区不再保留。

购房赠送面积不另行赔付

据京华时报报道,滨海新区房屋管理局日前下发《关于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居民严重受损住宅处置方式的说明》,其中明确,滨海新区政府将按照市场化原则,遵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受事故影响严重的小区受损住宅处置方式,一房一价。

针对疑问,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官方网站昨日公布了对此的详细解答。

具体而言,对于选择收购房屋的业主,收购价格将按照房价的1.3倍执行。滨海新区政府相关人员介绍,对于爆炸影响受损房屋,业主选择收购方式的,按照以8月1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市场价同居民购买住宅合同价相比的高值乘以1.3确定收购价格,其中“0.3”倍是另给予的一次性综合赔偿费。

业主选择收购方式的,受损住宅的原购房价格包含赠送的房屋面积因素,此次房屋评估价格亦包含赠送的房屋面积因素,因此,不再另行赔付。

滨海新区政府表示,在受损房屋被收购后,收购企业拥有对房屋的处置权,因此,业主在收到购房款前须将房屋内财产搬出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房屋移交后,未搬出财产的视为放弃处置权。

对于房屋收购业主的后续购房及还贷问题,目前滨海新区也出台了详细政策。目前在原住宅周边有近800套保障房可供申请,均价在每平方米6370元到8800元之间。

如果受损房屋是业主首套房,在房屋被收购后再次购买房屋,可享受首套房的相关政策。房屋处置范围内居民将受损住房出售或退回后,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时,不再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核定标准,不影响居民购房贷款额度。

同时,各银行机构对因事故影响暂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催收、罚息、作不良记录,允许贷款合理展期,但需房屋受损的群众到滨海新区受损房屋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具证明。

对于原购房贷款,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表示,购房贷款需由收购企业、银行、业主共同配合先还清,剩余部分给业主;对于其他贷款,原则上需业主自行解决。

对于不选择回购而选择修缮赔偿处置方式的业主,新区政府将负责免费修复门窗和公共部位,并给予一定的赔偿。赔偿标准为该住宅价款的16%,住宅价款为该住宅事故前市场评估价或居民购房合同价,按就高原则确定。受损住宅事故前市场评估价,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

而对于已经购买房屋但尚未交房的业主,则可自愿选择退房处置方式。退还价款包括已付房款,税费、维修基金等费用,利息,过渡安置费等。

不得不提及的是,天津市蓝印户口政策已经在去年5月底取消,这次受损房屋中有居民在政策取消前为获得蓝印户口购买。对于这部分房屋居民选择回购的,滨海新区政府表示,在受灾前购买的房屋已经办理蓝印户口,房屋被收购后在滨海新区或天津市其他区县重新购买商品房,且符合办理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政策的,可办理蓝印转常。

办理蓝印户口满两年,在短期内又无法新购房屋的,蓝印户口仍有效,待购买新房后,可继续申请办理转常。办理蓝印户口不满两年,收购后暂未购房的,所持蓝印户口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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