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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不动产数据库全面移交国土资源部

2015-11-14 09:38:00

 

来源:互联网

国家级不动产数据库全面移交国土资源部

在地方不动产权籍登记、管理职能正在紧张整合之际,国家部委之间的有关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的职能整合已经全部完成。与土地、房屋、海域、林地、草场等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职权及其相关数据库,已经全面移交整合至国土资源部。

11月6日,国家海洋局向国土资源部正式转移交付海域、岛屿有关不动产产权产籍登记资料,并将产权、产籍的登记管理技术平台与国土资源部并网实现互联互通。至此,所有国家级不动产资料和数据库已经全部移交至国土资源部。

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与房屋有关的不动产权籍数据的职能划分。此后,国家林业局又向国土资源部移交了林地、草场等有关国家级不动产数据库。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质运行,在国家层面已然没有障碍。

海权数据移交

“国家海洋局掌握的不动产产权产籍数据,主要是国家级的,都已经移交给我们了,应该是6号的事情。”11月10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作为全国海域、海权的主管机关,国家海洋局已经向国土资源部正式移交了海域海权的有关数据库。

按照此前的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海洋局掌握国家级、由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登记发证数据,并拥有这些数据的保管、保存、查询的权力。而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后,国土资源部被国务院明确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牵头部门,并将所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能,明确为国土资源部。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规,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包括国有重点林区林地、森林林木的登记发证,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的登记发证,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过去分散在林业、海洋、土地等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的这些国家级不动产将实施统一登记。

前述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还告诉记者,11月6日,国家海洋局和国土资源部专门就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登记信息和数据库的移交,举行了正式的交接仪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和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交接仪式,并明确了交接之后的职能衔接问题。

记者了解到,此次国家海洋局移交的有关数据包括自2002年至2015年9月底、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登记现状数据共706宗,包含约4.7万条数据和3200多个图片,确权用海面积约8.5万公顷。“除此之外,国家海洋局将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登记发证数据移交至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并实现网络互联互通。”

中央完成整合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不同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职能划分、信息保密、数据使用等方面存在的沟通、衔接、共享问题,就一直为各方所关注。由于事涉敏感,职能整合等一度进展缓慢。

“中央层面现在看,已经全部完成了整合。实际上,中央级别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主要是几块,一个土地,一个是房屋,一个林地林场、一个是海域海权,这四个领域的基础数据和登记信息,分属在四个部门,所以,中央层面的整合,主要是依据这四个领域的数据整合。”前述国土资源部人士称。

根据此前国务院部门的分工,土地权籍由国土资源部管理,住房交易、产权数据由住建部管理,国有林地林场的使用权数据由国家林业局管理,海域海权的权籍数据,则由国家海洋局管理。

为了完成相关领域的职能和数据整合,国务院设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住建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局等部门作为参与单位,协同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工作进度。

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国家林业局已经将国有林场、林地有关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和基础资料向国土资源部进行了正式移交。同时,相关领域的信息平台,也与国土资源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联结共享。

在另外一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领域,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文件,对与房屋有关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能划分,进行了明确——交易环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负责,房屋产权信息整合至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交易数据与产权数据实时联通。而至海域海权数据移交之后,中央层面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已经全面完成。

地方整合冲刺

实际上,不动产产权产籍统一登记职能整合的真正难点在地方,尤其是市县一级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根据国务院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安排,2015年年底之前,地方尤其是市县一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工作,必须全部完成。

王广华表示,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移交整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前提。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集约化管理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防止重复投入、方便社会利用。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全部完成,将为各地做出示范,有效促进地方相关数据资料及时移交并迅速整合,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

截至2015年8月底,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的市县为105个,占须整合职能市县级政府的1/3。作为该项工作牵头部门的国土资源部,认为这一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对此,国土资源部先是设立督导组,通过督导组对市县一级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有关工作进行督导、帮助,以期提高效率。随后,面对仍然进展迟缓的局面,国土资源部开始对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的整合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在督察工作开始之后,截至10月20日,全国市、县两级职责机构整合的占比均已超过50%。

“地方在执行的时候,可能就会涉及到哪些部门的哪些职能比较容易拿出来,哪些职能不太容易拿出来。有一些部门,原有的主要职能就是产权登记,如果把这一块业务拿走之后,一些部门的工作职能就成问题。”一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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