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十三五”时期吸收外资总规模约6900亿美元| 进博时刻
预计“十三五”时期吸收外资总规模约6900亿美元| 进博时刻
本报记者 裴昱 上海报道
在全球跨国投资大幅缩水的背景下,我国“十三五”时期吸收外资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初步预计‘十三五’时期引资总规模达6900亿美元左右,年均引资规模较‘十二五’时期增加超100亿美元。”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外商投资专题发布会上表示。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吸收外资总量达5496亿美元,年均增长1%,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二大引资国。
近年来,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量呈现下降态势,这一成绩也意味着,中国在全球贸易投资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下降,2019年全球FDI总量仅相当于2015年的四分之三,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2020年还将继续下降30%~40%。
“在跨境资本流动大幅度收缩的国际背景下,中国吸收外资占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比重由2015年的6.6%提升至2019年的9.2%,今年有望继续稳中提升。”宗长青说。
外资专家表示,“十三五”时期我国吸收外资不仅总量和比重提升,结构也进一步优化。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吸引外资比重显著提高。
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服务业吸收外资3956亿美元,年均增长2.2%,占比由2015年的69.8%提升至2019年的73.1%;“十三五”时期前四年平均占比较“十二五”时期提高了9.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吸引外资达1290亿美元,年均增长23.9%,占我国吸收外资比重由2015年的12.2%提升至2019年的27.7%。
宗长青称,外资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突出。外商投资企业数量不到全国各类企业总数的3%,创造了中国2/5的对外贸易、1/6的税收收入和近1/10的城镇就业。
谈及“十四五”时期吸收外资的工作计划,宗长青介绍道,无论国际上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全球化如何回潮,我国都将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完善外资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优化营收环境。
此外,加强开放平台的建设也是“十四五”时期吸收外资的重点工作之一。宗长青表示,将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开放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同时,支持北京市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在全国增加服务业开放综合试点,主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编辑:孟庆伟 校对:彭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