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争议资产处置:2次评估4次拍卖价差达数亿
债权人争议资产处置:2次评估4次拍卖价差达数亿
慈玉鹏,张荣旺
首次评估近10亿元的资产,最终以约3.64亿元的价格被拍卖,引发了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内相关债权人的争议。
《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日获得的相关材料显示,某国有银行顺德分行因约5000万元债权获得中鸿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公司”)拥有的一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该项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首次评估近10亿元,在历经2次评估、4次拍卖,最终以3.64亿元价格出手。
对于此次拍卖,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财险”)等公司提出异议,表示涉案标的物在大额减损等情况下被拍卖,侵害了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终止涉案标的物拍卖处置行为,但该请求被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驳回。之后,浙商财险提起复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南海区人民法院裁定,让其重审此案。
据知情者透露,该案重审还未出结果。这也意味着,为期9个月才找到买家的大额拍卖或存变数。在这背后,则是一个利益“旋涡”,多个债权人裹挟其内。
二次评估
争议始于一笔贷款逾期。据公开资料显示,某国有银行顺德分行表示与佛山市杜赛尔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赛尔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杜赛尔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该笔贷款最终逾期,该国有行顺德分行对杜赛尔公司等相关方进行起诉。
最终,根据该国有行顺德分行与中鸿公司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法院判处该国有行顺德分行对担保物——中鸿公司拥有的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村委会下沙村民小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国用(2010)第0801179号】(以下简称“国用(2010)第0801179号”)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本金限额9758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一知情者告诉记者,实际上还有其他债权人已对中鸿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但因相关刑事诉讼的启动,民事诉讼均暂时搁置,故有些相关债权人暂时没有拿到判决书。
随后,该笔资产拍卖一波三折。记者获得(2019)粤0605执异238号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238号裁定书”)显示,2017年10月18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此项资产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通过摇珠选定委托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致诚估价公司”)进行评估,该公司作出估价报告显示,国用(2010)第0801179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约为9.87亿元。
某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抵押的资产价值非常高,申请执行银行的债权只占一部分,那么剩下部分的拍卖所得还要分给其他债权人。
记者获得浙商财险出示的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显示,确定好评估价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分别于2018年9月18日、2019年1月25日以评估价的70%、56%为起拍价,对中鸿华美达酒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但均流拍。
为了推进担保物拍卖,上述国有行顺德分行向法院提交了《重新评估申请书》,申请书上的日期标注为2019年3月15日。记者获得该份申请书显示,该国有行顺德分行指出该次标的物评估拍卖可能存在不当情形,例如估价不当等,请法院委托同致城估价公司对标的物的净值重新评估。
据记者获得的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显示,评估机构应南海区法院要求于2019年3月22日出具了《评估报告复函》,以评估价为基准,估算中鸿华美达酒店资产交易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得出该项资产的评估净值约为6.49亿元的结论。依据该《评估报告复函》,南海区法院又于2019年5月14日对中鸿华美达酒店资产进行了重新拍卖,流拍后,南海法院公告于2019年6月3日再次拍卖该项资产,起拍价约为3.64亿元。
238号裁定书显示,佛山市南海人民法院表示,2019年6月4日,买受人佛山市碧盛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盛房地产”)以约3.64亿元的最高价竞得国用(2010)第0801179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至此,一笔为期9个月的资产拍卖找到了接手方,首次评估近10亿元的资产最终仅以约3.64亿元的价格出售。而对于此项拍卖,中鸿公司的某些债权机构并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