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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强制退市 兴业证券5.5亿赔付

2016-07-13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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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午间,*欣泰复牌恢复交易。复牌后股价瞬间封至跌停,报11.79元/股,收盘时有近50万手封单,半日成交额逾3800万元。

在登陆创业板上市交易一年零八个月之后,欣泰电气近期因“欺诈发行”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深交所也随即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欣泰电气由此成为A股因欺诈发行而强制退市的第一股。

欣泰电气遭证监会行政处罚

2011年11月,欣泰电气向证监会提交IPO申请;

2012年7月3日通过创业板发审会审核;

2014年1月3日,欣泰电气取得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批复。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初冲回,致使其在向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为了掩盖伪造真相,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欣泰电气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外部借款或者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初冲回,导致其披露的相关年度和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对外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已完成对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审理工作,对其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且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

与此同时,欣泰电气发布了暂停上市、调整证券简称等6则公告。公司股票将于7月12日起复牌交易,证券简称将调整为“*欣泰”。

复牌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待30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其中,公告还称目前无法履行现金实施股份回购承诺。按照这一进度,欣泰电气最快将于今年10月份摘牌。

兴业证券的现行赔付方案数量有限

受此影响,证监会对欣泰电气的保荐券商兴业证券,开出了史上最大券商罚单:对兴业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的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正在主动筹备投资者赔偿事宜,目前,已出资5.5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根据现在兴业证券给出的现行赔付方案,能够获赔的投资者数量非常有限,与欣泰电气上市前对投资者做出的承诺相去甚远。欣泰电气说不回购的原因不是不想回购,也不是不应该回购,而是自己经营困难,资金紧张,没有能力回购。

但兴业证券有能力回购,如果兴业证券承担了连带回购责任,假如按照15元的价格回购了6000万股,大约需要9亿元资金,这对于兴业证券来说虽然也是不小的损失,但也并非不可承受之重,但这一举措却能够换回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做到实处,警示未来的保荐机构真正起到监督审查的作用,不能和欺诈上市公司合作谋财,这对于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大有好处。

上市是为企业做大做强还是只为融资?

在各个行业,可能都有少部分人会有通过财务造假的“欺诈”行为来实现上市,如2011年,绿大地公司财务造假事件正式浮出水面为各界所知晓;2012年9月14日、18日,万福生科先后被湖南证监局、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立案调查,揭开其财务造假黑幕。2013年9月,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欺诈上市、虚假信息披露,万福生科案被称为“创业板造假第一案”;在LED行业,也曾有过涉嫌财务造假而被立案调查的具有“国内LED半导体照明第一股”光环的勤上光电。

这一系列的通过粉饰财务报表的方式进行上市的行为,首先对于资本市场正常秩序来说是一极大的破坏,各企业应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来获得发展;其次对于遭遇“黑天鹅”事件的投资者来说,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就欣泰电气的投资者来说,虽然欣泰电气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公告宣布已经自愿出资5.5亿元,筹备投资者赔偿事宜,进行先行赔付。

这些举措虽将有助于投资者的保护,但是业内人士认为,这似乎远远难以填补投资者的损失;除此之外,受害最深的恐怕是通过财务造假而上市的公司本身,就欣泰电气而言,除去背负6亿元几乎还不上的巨债,还遭受了再无上市可能的惩罚,这令其不得不走破产程序。

我们不得不反思,企业上市究竟为何?是为将企业做大做强,还是单纯地只为融资?这都值得我们在上市热中进行冷思考。欣泰电气的事件告诉我们,公司在上市后,财务报表就变脸的现象不是不可能发生。

企业应适时反思,公司即使上市,也不一定成功,已上市的企业也或许将背负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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