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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2016-08-19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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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改委网站获悉2016年上半年石油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9284家,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6.23万亿元,利润总额2887亿元,资产总计11.99万亿元,分别占全国规模工业主营收入、利润总额、总资产的11.8%、9.6%、12.1%,进出口贸易总额2254.6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3.2%。

发改委12日发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傅向升和杨传玮《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的研读体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推动石化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文章表示,2016年上半年,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1%,利润下降7.2%,进出口贸易总额下降15%。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29.2%,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价格总水平下降5.6%,全行业亏损面为16.9%。“十三五”期间,石化产业必须从发展理念、产业结构、安全环保、资源节约、技术创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变革和深度调整,走出一条资源消耗少、技术含量高、质量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之路,实现石油化工大国向强国的新跨越。

化解过剩产能是第一要务

为化解产能结构性过剩,《意见》提出一要严控新增产能。不得新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炼化项目,不得为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技改项目要坚持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二要加快淘汰落后。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利用安全、环保、节能、价格等措施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为先进产能腾出空间。三要重点发展高性能树脂、特种合成橡胶、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化工新材料,推进石化产业基地及重大项目建设,增强烯烃、芳烃等基础产品保障能力,满足下游产业需求。四要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充分发挥传统石化产业比较优势,结合“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动炼油、烯烃、甲醇、轮胎、化肥、农药、染料、氯碱、无机盐等优势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带动相关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走出去”。

安全绿色发展任务紧迫

《意见》指出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探索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全程追溯,实施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环保搬迁改造;完善化工园区监控、消防、应急等系统平台,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化工品储存项目要关闭退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加快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应用,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提高“三废”利用水平;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完善节能标准体系。

科技创新成为重要支撑

《意见》提出石化产业要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组建一批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扩大智能制造试点范围,鼓励炼化、轮胎、化肥、氯碱等行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建设能源管理信息系统。成立若干新材料产业联盟,增强新材料保障能力。

另外,《意见》对优化产业布局、改造传统产业、企业兼并重组也做出明确要求,如有序推进沿海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和现代煤化工产业建设;加强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拓展传统化工产品应用领域,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和排放;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重点推动传统化工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配置,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等内容。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也提出了多项有力举措:一是修订完善相关产业政策。适时调整产业准入和许可条件,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重点扶持石化产业技术改造、高端产品发展、绿色安全生产、智能制造试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科技研发工作;加快化学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探索通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化工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大力发展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管理。加大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测和联网管理,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引导企业加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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