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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低碳市场再“低叹”:立法工作应提上日程

2016-10-11 1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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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讯:随着全球对“地球变暖”担忧的加剧,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人类未来生存和发展必须面对的问题。我国政府一直为应对气候变化作着积极的努力,2015年12月,中国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庄严宣布,将在2017年全面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解决突出的资源环境问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必须高度重视低碳发展。”在日前举行的2016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论坛上,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表示。

但聚光灯下,困境依然待解。现阶段,我国许多高耗能企业在技术路线、工艺水平等方面同质化现象严重,这就导致了企业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上相差无几,碳排放基准值定得过高或过低,都将直接影响碳交易市场的活跃程度。

北京神雾集团董事局主席吴道洪建议,除即将推出的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制度、政策以及操作程序外,还应该有直接激发和鼓励广大节能、低碳创新企业发展的政策出台。

全球最具潜力的碳交易市场

近年来,我国在碳排放交易试点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北京、天津、上海、湖北等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将2013—2015年定为试点阶段。截至目前,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已经成为了继欧洲、广东之后的全球第三大碳交易市场,各项交易数据均居全国首位 。

在节能减排的大趋势之下,我国制造业低碳发展存在着巨大的空间。因此,我国也被看作是全球最具潜力的碳交易市场。据预测,未来我国碳市场的交易量将在30亿~40亿吨/年,现货交易额最高有望达到80亿元/年,实现碳期货交易后,全国碳市场交易规模将高达4000亿元。

要促进我国碳交易市场快速发展,加快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步伐,只有大面积地推广提高能效的颠覆性低碳创新技术。

“反省过去十多年来中国节能市场的发展过程,目前温室气体减排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没有直接调动起从事节能、低碳技术创新、技术研究企业的积极性。”吴道洪说,只有推动节能、低碳技术的革新才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根本所在,这也是我国建立碳交易市场的初衷。

技术之外,社会发展阶段和经济能力也是碳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气候变化问题的本质是能源问题,第三次工业革命阶段的标准就是绿、云和智能制造。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主任、科技部原副部长、国务院参事刘燕华指出,绿指的是新能源、清洁能源;云指的是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制造就是全新的制造系统。

中国目前的能源仍然以煤炭为主,石油、天然气供给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中国目前的工业仍处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中期阶段,需要进行结构调整。“因此制造业既需要考虑社会发展阶段和经济能力,又要实现跨越;既需要考虑给当代留有发展空间,又需要考虑民生健康解决污染的现实问题。”刘燕华认为,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不能全面跟风,而是要努力使安全、经济、能力三者达到平衡。

首要任务是立法

中国要实现2030年达到碳排放峰值,2017年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体系的目标,还需要高铁、电力、化工、建材和有色金属等工业行业各方的努力,同时更需要制度和法律的保障。刘燕华认为,碳市场发展的首要任务是立法。

2009年8月,十一届人大在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中提出,要把加强气候变化相关立法作为形成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立法工作议程。时隔7年,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仍未出台。

“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地区的认识水平、制度安排和治理能力。”刘燕华说,我国在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通过低碳发展试点建立碳交易市场等方面,已经开展大量工作并取得进展,但是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和范围的拓展,仅仅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和实施会有很多局限。

“特别是在突破传统发展模式,实现改革调整,限制固有权利和增加责任制度方面阻力较大,中国正进入法治社会阶段,在跨越矛盾叠加和管理制度交叉的时期,更需要用法制的思维和手段来推动落实碳交易市场。”刘燕华说。

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既是为今后国家能源结构生产和消费模式转型提供法律依据,也为实现绿色发展目标提供保障。与会专家认为,应对气候变化涉及多个部门,是一个系统工程,加强顶层统筹和整体规划,必须依靠法律制度来推动。

刘燕华表示,目前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脉络已经很清晰,具有综合系统协调性,能够有效避免局部问题的解决方案受其他因素影响而难以实现;避免暂时问题的处理缺乏可持续性;避免单向问题的放大可能对整体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碳市场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中国今后一段时间也将是世界上最大的碳交易市场,这一工作将对全国经济结构转型,对亚洲乃至世界气候制度安排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刘燕华认为,立法工作应提上日程。

完善碳价机制

要实现减排和发展的双路径,就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变革,碳价机制将在此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清华大学原常务副校长、清华大学低碳经济研究院院长何建坤介绍,当前全球已经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利用了碳定价机制,采用这一机制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

碳价机制首先是把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内部化的制度安排,比如美国政府就提出在经济社会评价当中,一吨二氧化碳的社会成本依照40美元进行核算。“另外,碳定价也是把碳排放空间作为一种紧缺资源和生态要素管理的有效手段。”何建坤说。

“我们要建立的碳市场包括安全、稳定和可遇见性的碳价运行,有制度的保障,还要建立碳市场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这是碳市场发展的根本制度保障。”

何建坤认为,碳市场的发展还应该扩大自愿减排的交易机制,“我们应该创造更多的自愿购买碳排放额度的需求,比如奥运会要进行碳中和,组委会可以在碳市场中购买奥运会期间排放的二氧化碳额度,用其他的减排指标来抵消体育赛事期间的碳排放,进行碳中和。”

另外,我们也要积极参与探索碳排放市场和定价机制的国际合作。何建坤预测,未来形成全球不同地区碳市场合作的机制,也是世界发展的趋势。“对于企业来讲,参与这样的碳市场,不会是负担和付出,而是对经济低碳转型的重要机遇和促进机制作出的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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