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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十条”的盲点探讨

2016-10-17 10:19:00

 

来源: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四个月前,国务院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称“土十条”。在这个计划中,一些对人群构成严重健康风险的污染土壤将会被修复,而大部分其他污染土壤则通过管理使用方式来进行控制风险即风险管控。该计划将极大程度推动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的进程,有效控制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国人健康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然而,这个计划可能存在一个盲点?

对于国内存在的部分已建污染场地(即在污染土壤上已经盖好房子且住有居民),“土十条”中的风险管控措施,即修复和控制使用目的,均无法应对这一问题,除非将相关居民迁出,而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做到的。

“土十条”的背景和它可能的盲点

背景:

2014年国家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指出,大约20%的农田土壤和超过30%的前工业废弃地点位存在超标现象。如果要将这些污染土壤全部进行修复,将要耗费数十万亿的投入,这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

鉴于此,“土十条”提出,在无法进行修复的条件下,通过控制大部分污染土地的使用方式来防止其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这与美国当前实行的“activityanduselimitation”政策类似。

可能的盲点:

然而,“土十条”忽视了已建污染场地的治理。

(注:已建污染场地指上面盖好房子住进人的污染地块,与棕地,无人居住的污染地块,成对比)

国内直到2013年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主动修复城市土壤,据报道,到目前为止,经过调查评估修复的污染场地全国不超过200例。这意味着,在2013年前,有相当大一部分的棕地未经任何处置即直接变作建设用地,盖成住宅楼和商业楼盘(图1)。

在这些已建污染场地上居住的人们,承受着来自土壤中污染物的潜在暴露风险。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大部分土壤污染事故往往是低浓度暴露,人们往往无法感受到健康的威胁....直到显著性的恶性后果发生。例如:在土壤污染治理史上...标志性的美国拉夫运河事件中,大部分受影响人群从入住到各种怪病频频发生,经历了二十余年时间,人们也直到此时才意识到他们的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除了未经处理就直接开发的棕地,类似的情形(已建污染场地)同样可以在正在运行的土壤污染源(如城市加油站)附近的居民生活小区中发生(图2)。

例如,2010年,为了编制《加油站渗泄漏污染防控标准》,中国科学院对天津市部分加油站做了调查。结果显示,地下水样品中,总石油烃检出率为85%,强致癌物多环芳烃为79%,部分样品中检出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2007年,据中国地质科学院调查,在某地区的29个加油站调查样本中,超过七成存在渗漏。受到地下储油罐泄露而被污染的地下水和土壤,同样会对附近的居民的健康的威胁。事实上,类似的问题在发达国家已经是相当常见了。美国的环保总署专门设立了OfficeofUndergroundStorageTanks来处理地下储油罐泄露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

总而言之,“土十条”的重点在于防止未来的棕地和污染的农业土壤对国人的健康威胁,但却忽视了在已建污染场地上生活的人的健康风险。这将可能会在不远的将来导致环境事故发生,有必要在现阶段采取相应措施。

建议

发达国家对已建污染场地的治理,有着数十年的经验。中国可以吸取其经验。

场地的筛选:

首先,环保部门应当从国土资源部,石油公司等部门单位获取以建污染场地的信息,如位置、污染历史、类型等等,从而建立起“灰名单”。为了缩小范围,重点应该放在涉及挥发性污染物的地块,例如氯代烃和石油烃类。涉及的工业设施包括石化厂、加油站、交通设备制造厂以及皮革制造厂等。

风险评估:

受到污染的地块都只有一小部分对居民健康产生风险。环保部门应该对受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室内和室外空气等进行采样,确定污染物的暴露途径(如存在),不存在暴露途径的场地即可排除风险,如存在暴露途径,则需采取相应措施。

末端风险控制:

由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无法迁离相关居民,因此无法进行土壤修复和土地使用方式控制。在发达国家,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采取末端风险控制的方式,即采取一些技术手段切断污染物的暴露途径,例如,加装排气扇,安装室内增压装置等等,达到不取出污染源的条件下控制暴露风险。类似的技术装置在国外的污染场地,特别是氡污染场地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涉及治理受到污染的饮用水井的问题上,进行地下水修复可能过于昂贵,采用入口处理系统(pointofentrytreatmentsystems,POETS)可能更为有效。

结论

风险的三要素包括污染源,暴露途径和受体。三者缺一,即不构成风险。

“土十条”中的土壤污染治理措施,即土壤修复和土壤使用方式控制,对应着消除污染源与受体。在污染源和受体均无法消除的情况下,只能采取消除暴露途径的方式。因此,对已建污染场地的治理,大部分情况下只能采取切断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暴露途径。(表1)

“土十条”鉴于国情,重点关注当前的棕地风险评估和修复问题,忽视了已建污染场地可能存在的风险。为了避免已建污染场地中环境事故发生,全面保障国人健康和社会和谐,有必要在现有“土十条”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关注重心...从土地本身,转移到保护居民健康的本质目的上来,吸收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形成我国完整的土壤污染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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