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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强电弱”局面又来了,新一轮煤电中长期合同该如何签订

2016-11-04 1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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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今年去产能的效果逐渐显现,煤价持续上涨。久违的“煤强电弱”局面再次出现,那么新一轮的煤电中长期合同如何签订呢

最新一期环渤海动力煤指数报收于607元/吨,继续刷新年内最高纪录,较前一期继续上行14元/吨,实现18期连续上涨,累计涨幅达到63.6%。面对目前煤价不断上扬的态势,在拟于11月底召开的全国煤炭交易会上,发改委将力推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以期稳定市场。

中长期协议执行率低

由于分处产业链的上下游,一直以来煤电双方不断博弈。早在2014年、2015年煤炭供过于求,价格“跌跌不休”,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后的执行率就不高。今年的市场形势则发生了逆转,煤炭供应相对偏紧且价格持续上涨。由于煤炭的价格变化影响下游企业盈利空间,今年煤电长协问题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显现新局面。

据中国煤炭网消息,在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积极推动下,近期部分煤炭企业与用户正在积极进行中长期购销合同的协商,就煤炭订货量、价格及运力保障、合同履行、信用体系建设初步达成共识。特别是价格水平,有意向5500大卡动力煤合同基础价535元-540元/吨之间签约,随市场价格变化同比例浮动。

然而,上述基础价格与目前的市场价有一定的差距,达成协议具有一定难度,另外执行率也很成问题。

“一般在年底的时候,企业之间会签订下一年长协价格,今年有所不同的原因在于煤价的持续上涨,”卓创资讯炼焦煤分析师张敏表示:“长协在执行的过程中,执行率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由于长协价格是锁定的,不随市场的变化而波动,在煤价上涨的情况下,煤企更愿多发一些市场煤,而在煤价下跌的时候,煤企主观上就更愿意执行长协价。因此一般情况下,它的执行率不可能达到100%。另外,违约成本并不明确,使目前长协的执行更多依靠企业的自觉自律。”

除了煤电长期协议,煤电一体化也被认为是有利于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煤电合作机制的方式之一。

发改委网站曾在今年5月17日正式发布《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煤电联营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煤电联营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煤电联营项目竞争力。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下,我国煤电联营取得一定进展,截至2014年底,煤炭企业参股控股燃煤电站达1.4亿千瓦,发电集团参股控股煤矿年产能突破3亿吨,形成了以伊敏为代表的煤电一体化和以淮南为代表的大比例交叉持股等多种发展模式。

发改委表示,发展煤电联营,有利于形成煤矿与电站定点、定量、定煤种的稳定供应模式,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有利于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煤电合作机制,缓解煤电矛盾;有利于实现煤矿疏干水、煤泥、煤矸石和坑口电站乏汽的充分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煤电一体化可以内化成本,上下游融会贯通,这样一来企业原料成本、生产成本会下降,盈利空间也会相应提高,神华、中煤、冀中能源都有自己的电厂。”张敏表示:“而目前的问题在于煤电一体化一般而言是针对大型的有实力的企业,能够做到实施煤电一体化的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来看屈指可数,发展趋势是明确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的都有这样的实力。”

发改委密集开会企业带头降价

“由于煤炭处于产业链的上游,其价格变化会给下游相关企业带来很大的影响,这也是此次煤价上涨政府高度关注的原因之一。”张敏表示。

,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决定,从11月3日起,动力煤现货价格在现有基础上下调10元/吨。此外,神华集团、伊泰集团决定,从3日起对其销售的现货煤炭价格在原基础上下调10元/吨。

“长期协议存在合同兑现率低的问题,而政策调控的局限性在于一般而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很难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在张敏看来现存的调控方式虽然优点明确但具有不同程度的局限性。

尽管短期内的调整导致煤市火爆,但未来煤炭消费的减少是大势所趋。业内观点认为煤控“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长期议题,仅凭政策推动煤控并不持久,还应通过建立相关配套机制,让市场充分发挥自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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