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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

2016-11-15 0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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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焚烧设施选址要提前规划与布局,同时要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保障项目落地。

“《意见》认可了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是公用设施,并在规划及土地配套等方面明确给予相应保护,这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是结构性利好消息,有利于激发新的市场空间。” 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元珞表示,但目前行业也面临不少挑战,比如地方政府提出的建设静脉产业园需求、相关处理和污染控制技术需要提高等。

当前地方政府的需求正在发生变化,提出建设静脉产业园。图为锦江环境吉林松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为应对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电分会近日组织成立了全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联盟,并组建总工程师委员会,为行业企业的设备技术选型把关。

规模持续增长,邻避要变邻利

相当于本行业30年来建设规模的总和,未来市场潜力巨大;需要政府提前规划 ,企业要严格按高标准建设好、运营好每一个项目

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底,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49万吨/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

而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75.8万吨/日,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3.2万吨/日。

“经综合计算, 十三五末我国垃圾焚烧规模大约将达到62万吨/日,需至少新增垃圾焚烧发电规模30万吨/日以上,相当于要新建300个1000吨/日的垃圾焚烧电厂。”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电分会秘书长郭云高表示,新增垃圾焚烧发电规模30万吨/日,相当于这个行业30年来建设规模的总和,本行业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市场规模增大,但一定要“邻利”,这给地方政府和从业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部委发布的《意见》明确了垃圾焚烧设施是公用设施的地位,并要求企业把垃圾焚烧设施建成邻利设施,而不是邻避设施。“希望地方政府,认真贯彻这项制度措施,提前做好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避免居民小区不断逼近,迫使电厂搬迁的窘境出现。”郭云高表示。

参会代表认为,实践中,建设邻利设施,比如环境共建、优先安排就业、节假日慰问等,在平衡当地居民邻避心理方面取得很好效果。

在会上,翰蓝环境总裁雷鸣副表示,近期周围学校主动拆掉与佛山垃圾焚烧厂之间的围墙,是企业多年努力稳定 “烧好”垃圾的结果,同时也表明民众对垃圾焚烧的认同。“只要企业严格按高标准建设好、运营好每一个项目,所有的误解总会在事实面前解开,得到理解甚至支持是完全可能的。”

王元珞强调,垃圾发电企业一定要征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与政府一道,与居民进行互动沟通,征得居民理解,建设邻利设施。

静脉园成新模式,处理技术需提升

需要企业具备建设运行多类型项目的能力,或者有能力联合相关行业的企业一起承担这些项目;企业不仅要提高单独的垃圾焚烧技术,还要提高协同处理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

“国家近期出台的一系列规划和政策措施,有利于激发行业市场。但是也应看到当前的一些挑战,应对不当将会影响市场开拓。”参会企业代表普遍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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