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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令后互金平台“借道”金交所 监管是否认可?

2016-12-16 1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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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管尺度的不断加强,以往开展大额标的业务的P2P网贷平台面临合规性挑战,而对交易金额没有明确限制的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金交所”),恰好能化解这类P2P网贷平台面临的难题。据盈灿咨询统计,目前市场已有十几家P2P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建立合作关系。盈灿咨询研究员童颖曼认为,“就目前来说,这种合作模式仍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探索空间。”

十余家平台与金交所开展合作

今年8月,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是P2P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的催化剂。

童颖曼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暂行办法》发布以后,大部分平台开始着手转型,其中P2P网贷平台对接金交所,将大额业务放在金交所上进行交易,来实现业务的合规化。有金交所人士透露,自从《暂行办法》出台后,不少P2P找到金交所寻求与其合作。这种合作的背后,主要在于金交所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功能,一是增信,二是可实现大额标的的拆分合规化。

目前P2P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大多涉及到债权转让、债权收益权转让、定向融资计划等业务类型。童颖曼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成为金交所的股东和会员,是与金交所业务合作最直接的方式。今年8月,开鑫贷等四家机构就联合出资设立了“江苏金开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9月汇付天下与成都市政府出资成立了“成都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汇付天下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张林超担任成都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董事长。此外,今年以来更是有人人聚财、人人贷等平台成为了金交所的会员。

与金交所合作模式仍有“六禁”

大连京北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总裁助理侯少开认为,想要进入金交所并非易事。2016年下半年,交易中心、互联网金融、金融信息服务、投资管理等业务已经停止商号注册和审批。金交所相比网络借贷,对团队风险控制、金融产品设计等各方面提出更高的金融要求。而布局金交所,也不一定能够解决网贷监管细则中的一些问题。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新快报记者表示,金交所对资产的风险控制要求比较严格,基本是参照银行的标准。一方面是由于金交所有地方金融办的监管;另一方面,金交所的股东大部分是国有企业控股。“按照其合作门槛,目前大部分P2P网贷平台是难以与金交所合作的。”童颖曼也认为,金交所的数量并不会出现爆发式增长,金交所在接收会员时也显得较为谨慎,上市系、国资系、风投系是金交所的首选。

事实上,与金交所合作的模式也有诸多限制。早在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专门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来规范金交所的行为。其中有六禁,“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等。”

“P2P网贷平台将大额项目通过金交所的渠道规避《暂行办法》对限额的限制,监管是否认可,还是存在不确定性。”方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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