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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点》(全文)

2017-03-29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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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点》。文件指出,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创新绿色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改革任务,完善相关支持举措。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行动,形成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在示范基地中开展示范推广,并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工业领域优化能源资源配置等。详情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信厅规[2017]23号

部属相关单位、部属相关高校、部机关相关司局:

为做好2017年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进工作,制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进度、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认真抓好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部(规划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3月9日

(联系电话:010-68205112)

附件: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点(网上公示)

抄送: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深入实施年,也是全面推动“中国制造2025”见成效的关键年。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基地)是承载“中国制造2025”战略任务、重点产业、重大工程的重要载体。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工作要点》,现制定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创新绿色发展

(一)实施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

1.研究制定“中国制造2025”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开展首批卓越提升试点遴选工作,通过培育创建,以点带面,打造“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成为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

2.联合“中国制造2025”示范基地卓越提升试点所在地政府,及时宣传报道卓越提升计划进展情况以及首批卓越提升试点对象的工作推进情况。

(二)加强制造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3.重点依托国家示范基地已有创新平台,联合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各类创新主体,推进区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促进制造业创新的公共服务,加强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

4.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领域,聚焦推广应用环节,重点支持在国家示范基地推动建设一批新产品推广应用中心。

(三)实施工业强基工程

5.鼓励“四基”企业集聚集约发展,围绕重点领域基础产品和技术,依托示范基地,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集聚区,引领推动“工业强基”工程实施。

6.重点依托国家示范基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等十大领域在“四基”领域实施“一揽子”突破行动。

(四)培育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

7.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基地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

(五)推行绿色制造体系

8.在示范基地试点推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产品、工厂、园区绿色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示范基地建设绿色园区。

(六)开展节能减排试点示范

9.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行动,形成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在示范基地中开展示范推广,并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工业领域优化能源资源配置。

10.支持在沿海地区的示范基地开展集中推广应用海水淡化的试点,培育海水淡化与绿色应用产业基地,建设适当规模的海水淡化装置。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七)推进“双创”平台建设

11.优先从示范基地中,遴选建设大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支持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双创”平台和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

12.鼓励示范基地开展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和申报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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