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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物行业投资政策报告:国办出台政策 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

2018-05-03 08:10:00

 

来源:川财证券

事件

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就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发展作出部署。并提出了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优化现有医疗服务,“做优存量”;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做大增量”,丰富服务供给。

点评

发展互联网医院,拓展实体医疗机构业务范围和服务半径。此次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从政策层面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但同时也要求互联网医院须落地在实体医疗机构,加大医疗健康服务主体责任,线上线下统一监管,确保“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安全为前提。相信这将有效拓展医疗机构业务范围和服务半径,有助于合理解决看病难、异地诊疗等医疗难题。从投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以下三大领域有望优先受益,1、市场化终端业务流通企业如:九州通(600998);2、龙头连锁药店及批零一体化分销企业如:益丰药房(603939)、国药一致(000028)和国药股份(600511);3、医疗第三方服务机构如:迪安诊断(300244)、安图生物(603658)和尚荣医疗(002551)。

《意见》主要在“药品供应+医保结算+服务效率”三方面同时提出了政策指引。此次《意见》提出了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这其中包含了以下7个方面:1、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2、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3、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4、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5、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6、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7、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这为我国大力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的融合发展提供了主要抓手。我们认为其中较为重要的为“药品供应+医保结算+服务效率”,首先在“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方面,明确对线上开具的处方经过药师审核以后,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配送,这将显著利好批零一体化的分销龙头企业,尤其是在市场化终端业务方面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其次推进“互联网+保险结算”逐步拓展在线结付功能,包括异地结算、一站式的结算等;最后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方面,将推广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并鼓励推进研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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