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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供电事故处理的九大基本原则

2016-06-27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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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讯:供电事故:在供电系统中,凡由于工作失误、设备状态不良或自然灾害致使供电设备破损、中断供电,以及严重威胁供电安全者,均列为供电事故。

当变电所发生电气设备事故(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报告电力调度,除按规定进行现场防护外,还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展,尽可能消除事故根源,减少事故损失。在危及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可先行断开有关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然后再报告电力调度。

事故抢修可不要工作票,但必须有电力调度的命令,并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后才可进行。

1.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遵循“先通后复”的原则,尽可能保持正常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连续供电。

3.尽量保证所用电源的安全可靠性,所用电停电时,优先恢复所用电。

4.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优先恢复重要用户的供电。

5.调整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运行。

6.在危及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必要时值班人员可以先行断开有关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然后再报告电力调度。

7.事故抢修,情况紧急时可以不开工作票,但应向供电调度报告概况,听从供电调度的指挥,在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将作业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批准人的姓名等记入值班日志中。

8.事故抢修时,变电所所长/运行队长应尽快赶到现场担任事故抢修工作领导人,如运行队长不在,即由当班值班负责人自动担任抢修领导工作。

9.事故处理后,应将事故发生时间、报警信息、设备动作、处理经过详尽如实地记录下来,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讨论处理措施是否得当,同时订出预防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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