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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企债转股首单落地:负债180亿元“僵尸企业”迎转机

2016-11-20 2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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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参考报》报道2016年11月14日,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国资委、山东能源集团共同签署总规模21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合作协议。这是中国煤企第一单市场化债转股,也使肥矿集团救赎之路闪现出一丝希望。

截至2015年底,肥矿集团已连续四年累计亏损32.1亿元,负债总额高达180多亿元,成为山东能源集团旗下六大煤企中经营最困难的企业。要想拯救这家资不抵债的老煤企,如何化解上百亿的债务成为最棘手的难题。

肥矿集团前身为肥城矿务局,于1959年成立,是山东最早成立的七大矿务局之一。1998年3月,改制创立肥矿集团,系国有大型一类企业,位列中国企业500强。2010年被整体划归山东能源集团所有。

在煤价低迷、市场一片萧条下,这家有着50多年历史的老国企内部隐藏的积弊也全都暴露出来。肥矿集团在职职工为1.7万人,离退休职工却高达2.1万人;截至2015年底,有效资产为90多亿元,无效资产却有60多亿元;矿井全国分布,却仅有一对能实现盈利;可企业办社会的机构却有幼儿园、医疗、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等200多个,每年支出费用8000多万元。

眼看着自救无望、各种积蓄的矛盾一触即发,山东省政府从2016年初开始为这家老国企寻求生路。2月23日,母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提交了一份破产重整的改革方案——《关于商榷肥矿改革重组债权人减免债权征求意见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在这份方案表示,截至2015年底,肥矿集团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实际资产负债率高达约150%,对肥矿集团实施破产重整的改革重组方案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的诉求。

然而,要想使身背百亿债务的肥矿集团破产重整,必须首先要征得银行等债权人的同意。为此,在这份《方案》比较了整体破产与破产重整两种不同思路下,债权人将遭受损失如下。“在整体破产清算情形下,肥矿集团资产变现预计为109.83亿元……可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普通债权174.1亿元的资金约为34.82亿元,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约为19.99%。债权人利益损失估算达108.9亿元(不含股东能源集团损失32.8亿元),其中涉及11家银行债权损失约82亿元。”

如果破产重整,各债权人的财务损失则要小得多。肥矿集团将把主要优质资产及绝大部分的银行贷款集中在肥矿集团母公司、东岳能源、梁宝寺能源、单县能源4家核心企业进行债务重整,有效资产总额87.1亿元。

方案显示,在劣质资产剥离给股东,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移交给政府等举措后,4家企业破产重整普通债权偿还率力争提高至40%,普通债权人减免60%、总计128亿元。最终,4家企业需偿还的剩余债务总额为112.24亿元,拟定偿还期为5年。

山东能源集团方面认为,两害相权取其轻,破产重整更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可是,当破产重整的方案交到债权人手中时,包括11家银行在内的众多债权人均是大吃一惊。

因为按照这一方案,各家债权人尽管比整体破产受损较小,但仍须减免债务额总计约128亿元,其中银行减免贷款额高达61.37亿元,部分银行将会产生数十亿坏账损失。

一位山东能源集团知情人士透露,该企业数名高层2016年几乎把精力都用来与银行等债权人协商,前后拟定了数套方案、不下数十次的沟通,却处处碰壁,遭到了债权人的一致反对。有的总行高管当场拍了桌子,有的银行一度对整个山东能源集团全部停贷,即使多数子公司资产优质、盈利能力在全国煤企排名靠前。

随着债务包袱越来越重,企业经营亏损加剧,肥矿集团逐渐连银行利息也难以偿付。

直到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其中特别提到包括探索市场化银行债转股等方式。而银监会下发的《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的若干意见》中最受市场关注的一点,在于“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2016年11月14日,僵局终于被打破,双方各退一步。当日,建设银行率先与山东省国资委、山东能源集团共同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建行将牵头分阶段设立3只总规模210亿元基金与山东能源集团开展合作。这既是中国煤企第一单市场化债转股,也是建行迄今为止最大的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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