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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在石化行业的成败是从业者必须突破的一道坎

2017-02-09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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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石化行业的成败,是未来把VOCs治理推广至电厂、煤化工等领域的一面镜子,也是从业者必须突破的一道坎。

12月21日,尽管北京实施了最严格的单双号限行以及限产政策,但“雾霾”的高烧仍然没有丝毫退却的迹象。

VOCs已被证实是形成雾霾的重要成因,其排放来自燃煤电厂、交通燃油排放以及石油化工、油品及溶剂储运等众多行业。

持续的雾霾证实了,硫化物与氮氧化物的治理只完成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凤毛麟角。接下来,作为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形成的重要因素,VOCs治理将成为十三五期间的重要板块。

12月20日,石化VOCs技术专业组成立,作为VOCs的重要来源,石化行业成为了最先试水VOCs治理的行业。石化VOCs也成为了空气污染治理的焦点。

然而,和脱硫脱销、超低排放等成熟的市场相比,VOCs仍然处在市场培育的阶段,当前VOCs治理的技术人才匮乏,储备不足,设计力量有限,已严重制约了VOCs污染防治能力及其企业的发展。因此,VOCs在石化行业的成败,是未来把VOCs治理推广至电厂、煤化工等领域的一面镜子,也是从业者必须突破的一道坎。

政策东风

从2015年末至2016年下半年,关于VOCs的政策利好陆续下发。

不久前闭幕的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将VOCs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此外,环保部已出台VOCs的系列标准、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等,为“十三五”VOCs减排的监督考核奠定了基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我国渐渐开始出现大范围雾霾,不管VOCs也好,硫化物、氮化物也好,本质还是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刺激政策导致落后产能复苏的结果,因此,VOCs治理还是需要顶层设计。”

一些遭遇雾霾困扰的省市逐渐将VOCs治理提上日程,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河北省陆续正式发布文件,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收费标准将根据排污者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措施情况,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力争“十三五”时期,把VOCs纳入总量减排指标,大力推进石化、塑料、印刷、家具等重点行业企业VOCs综合整治,从源头削减VOCs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以北京为例,石化企业VOCs排污费收费标准为10元/公斤,并于2016年中旬开始实施。

伴随着市场升温,全国出现了大量新注册成立的VOCs治理企业,许多由除尘、脱硫、脱硝、检测等其他行业转型过来,譬如清新环境,博天环境等,也包括部分境外企业和境外企业的代理。据业内人士测算,如果一切顺利,“十三五”期间VOCs治理市场预计超过1500亿元,国从事VOCs治理的企业在200-300家之间。

石化行业是最先受到“眷顾”的行业。根据环保部数据统计,2015年石化VOCs总排放量533万吨,对工业源VOCs排放的贡献率是42.2%。

事实上,早在十二五初期,就有业内人士呼吁将VOCs污染治理纳入大气环境保护日程当中。根据环保部的一份估算,过去五年,大气污染重点工程项目投资需求约3500亿元,其中,工业VOCs治理项目投资需求约615亿元。其中有近半数投资需求来源于石化行业治理,其中,炼化、制烯烃与PTA领域,投资需求为400亿元,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上升。

伴随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及原油战略储备的建设,国内未来需建设的油库、油站数目将逐年增长。但油气回收系统在国内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饱和率只有20-30%,这无疑将为油库、油站油气回收带来巨大发展空间。

“如果一切顺利,石化行业将成为整个VOCs排放治理的风口,管理部门也希冀石化行业能成为未来燃煤电厂、交通源治理的切入口,届时,市场规模将会超过1500亿元。”防化研究院教授栾志强表示。

企业的迷茫

“我们相信VOCs市场会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新风向,但是我们目前还在观察的阶段。”清新环境营销总监王月淼告诉《能源》记者。

在过去五年,清新环境在燃煤电厂脱硫脱销和超低排放领域取得了不俗的业绩。随着超低排放、脱硫脱销市场的逐渐饱和,清新环境也在寻找市场未来的突破点。此外,市场中还活跃着大大小小,不太知名的玩家。他们和巨头一起,组成了市场有机整体,但它们决策更为便捷,打法更为灵活。

但火热的表象下,难掩企业的焦虑与迷茫。多数企业认为,VOCs市场和燃煤电厂排放有着较大差别,企业还需谨慎投资。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环保企业,特别是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在转型VOCs市场中有几大难点,其一是资金流的问题。如果说煤化工零排放和脱硫脱销是草原市场,那VOCs市场就是密林,很少有寡头生存的空间,取而代之的是无数小的公司像新陈代谢一样。1000万以下的小订单会越来越多,归根到底,企业的玩法要改变。”

除了企业自身需要调整姿态、变更模式,需要一定时间去适应新市场环境之外,政策的不完善更不应当被忽视。

目前,和VOCs治理相关的标准主要参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6297-1996),但这项标准出台于1996年,彼时,尚无具体针对VOCs排放的概念。

此外还有针对石化废水的《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这项标准已经过去20多年,已严重不符合当下的排放标准。

去年,石化行业发布了行业标准,主要针对炼油厂、甲醇制烯烃、甲醇制PTA项目进行了排放约束,结果发现,这项标准并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促进作用。

这个是一个通用性的标准,就像类似于水的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的环境质量标准。他是针对末端的标准。实质上,真正需要产业发展还应当有相应的控制标准,因为控制标准是针对污染源排放制定的,从量上都会有个规范,有个界定。现在大气、水都有了控制标准,对排放者进行约束,也就创造出了相应的提标改造市场,这才是未来市场的主要推动力,但是现在VOCs市场还很初级,对企业约束有限,所以市场规模很局限。“现在没有一家企业开始申报VOCs排放指标,关键企业都不知道怎么做。”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郭森表示。

标准难以落实的根本原因,还是对VOCs定义的不清晰。郭森表示:“别说标准了,就连我们对它的定义都是五花八门的,欧盟从蒸汽压的角度定义VOCs,世界卫生组织从挥发性角度定义它,美国环境署从光化学活性的角度来定义VOCs。但不同物质特性不一样,从采样材料,采样频次都没有相关技术规范。”

而监测环节也存在疏漏。有业内人士透露说:“现在企业监测频次不能达到效果,我们规定企业每季度都要做VOCs核查,但实际上大部分企业一年到头就做过一次。这就导致部分需要核算的参数缺失。”

目前,石化行业VOCs治理中,炼化项目占据了近70%的比重,主要环节在炼化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回灌,但决定回灌效果的除了技术因素,更多的因素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关,这也造成了标准难以落实的尴尬。

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郭森建议:“目前最重要的是明确它的定义,这是完善相关标准的重点。此外,根本原因还是管理思路还需要变化,目前我国VOCs治理还是末端控制的思路,但未来排放应该按照具体物质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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