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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新暴跌真相:“VIP交易通道”受监管有1句话太关键

2017-03-31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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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几日,领涨市场的次新股板块呈现全面退潮之势,真的与沪深两大交易对VIP交易通道,也即独立交易单元加强监管有关?监管政策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让我们来做个简单回顾:

先是3月17日,上交所、深交所、中国结算联合发布《就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相关规则征求意见》,加强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持有或租用交易单元的机构的日常交易管理。文中提到:

为强化风险控制,维护市场公平,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沪深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拟引入资金前端控制制度,加强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持有或租用交易单元的机构的日常交易管理。该制度不会对普通投资者的正常交易造成影响。近日,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联合发布通知,就相关规则向上述机构征求意见,期间还将在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举办座谈会,当面听取相关机构意见。

资金前端控制制度,是指在不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的情况下,由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对相关交易单元当日买入申报金额实施总量控制的制度。相关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将在充分听取相关机构意见基础上,完善相关规则安排,择机发布实施。

▲上交所官网

▲深交所官网

接下来3月24日,对于新规出台的背景,上交所以媒体问答形式给予了正面回复。交易所表示此举是为防范交易参与人发生巨额非正常买入造成的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和交易参与人资金控制失效造成的资金交收风险。通俗来讲,就是证券交易的“乌龙指”。

3月26日,券商中国刊发的《除了中签的,还有谁在享受新股一字板?首次全面揭开“独立交易单元”这些秘密》(点击蓝字可阅读原文)报道就涉及这一“抢板神器”,发出后也引来不少投资者的关注与热烈讨论。

监管层称要加强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持有或租用交易单元的机构的日常交易管理。会真如行业分析人士分析的,这是“特权阶层”的又一条财路被堵么?

“VIP通道”被更多人了解

3月17日,监管层要加强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持有或租用交易单元的机构的日常交易管理的消息一出,引来关注多多。有观点认为,这一政策或将限制“游资”利用“抢板神器”和“VIP通道”在次新股上强势抢筹与封涨停行为。

事实上,多数普通投资者此前并不了解“交易单元”是什么?监管的出台,报道的跟进,让“抢板神器”和“VIP通道”等一些特殊通道进入普通投资者视野。

先说说什么是交易单元?

根据相关文件,交易单元是指会员取得席位后向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交易所证券交易与接受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

交易所会员的每个席位可抵免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费。对超出其席位数量的部分,交易所收取每个交易单元每年5万元的交易单元使用费。

再说说什么是独立交易单元?

“抢板神器”和“VIP通道”的书面叫法,就是“独立交易单元”,也属于交易单元,只是这个交易单元里的客户数会有严格的控制(一般不超过20人),能够明显地提升客户的交易速度与交易质量。

券商中国记者与多个证券营业部确认的结果是,这样的通道的确存在。某大型券商营业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营业部开展此项业务,每个交易单元使用费大概在12万元/年,要求拟转入交易单元内资产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适用的人群包括以抢一字板、高频交易、短线交易为主要策略,并愿意为交易质量支付费用的高额资产客户、机构客户。

新规是针对“VIP通道”的?

根据新闻稿,监管层加强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持有或租用交易单元的机构的日常交易管理。具体措施为对上述相关交易单元当日买入申报金额实施总量控制。大白话就是每个交易单元每天申报的金额设限。

因此,此次受限对象是持有或者租用交易单元的机构。但“独立交易单元”的机构在此范围内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实施细则》规定,大致这三个方面:

1、交易参与人从事证券经纪、证券自营和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应当使用不同的交易单元;

2、如果基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出于交易需要,会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按年收费;

3、租用必须向交易所和中国结算申报,一个交易单元只能租用给一家机构,不可共享。

也因此,交易单元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券商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和证券资产资管;

另外两类分别是基金、保险出于交易需要,需要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

因此,这两类机构的账户受限没有异义。

但是,“独立交易单元”的机构应该属于券商证券经纪业务的交易单元,是否属于此次限制范围内,新闻通稿并未明确说明。这也是市场为何首先认为政策或将限制“游资”在次新股上强势抢筹与封涨停行为的原因。

如果这个政策对游资实施,会带来怎么样的影响?

有行业人士的举例来分析可能带来的影响:假如游资想把一只股票拉涨停,会把3亿挂涨停价封住涨停,最后成交的金额可能只有1亿。3亿就是申报金额,1亿就是交易金额。如果申报金额的上限是2亿的话,涨停的封单会少的多,影响市场情绪,容易封不住涨停。也由此,次新股连板的盈利模式必须受到冲击,估值也必然要大打折扣。但这一影响是否成立目前并不确定。

官方:防范异常波动和交收风险

对于新规出台的背景,3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媒体问答形式给予了正面回复。交易所表示此举是为防范交易参与人发生巨额非正常买入造成的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和交易参与人资金控制失效造成的资金交收风险。通俗来讲,就是证券交易的“乌龙指”。

一个著名的案例便是,2013年8月16日11时5分8秒之后的2秒内,光大证券的交易系统生成并向上交所提交26082笔市价委托订单,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市场权重股股票,实际成交72.7亿元。其后,光大证券又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对冲风险,其操作引起当日上证指数大幅异动,震荡幅度宽达6.6%。也即“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方面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部署,中国结算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积极开展了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的研究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起草了相关规则和细则,形成了“一个规则、两个细则”的资金前端控制制度体系。而据记者了解该制度体系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尚未对外公开。因此,这一规则的具体影响还需待政策正式出台之后再详解。

但监管层强调,该制度不会对普通投资者的正常交易造成影响。相关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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