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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再下调

2017-10-19 14:16:00

 

来源:国际燃气网

“气价下调,是给企业打了一针强心剂。”10月16日,原来近日市发改局(物价局)发布通知,从2017年9月起,海宁市进一步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用气价格,新奥、星港两家天然气供应企业将按照省物价局要求,降低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了解到,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要求,海宁新奥燃气公司将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37元/立方米(含税)降为3.25元/立方米(含税);海宁星港燃气公司将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40元/立方米降为3.28元/立方米(含税),下浮幅度不限。

据悉,燃气企业必须对所有实行了优惠气价的用户同步降价,降价政策落实到每个用户,非居民用户在现行实际气价基础上下降0.12元/立方米,尤为值得注意的是,煤改气用户在现行实际气价基础上下降0.10元/立方米,不得超过2.69元/立方米(含税)。

市发改局(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是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所制定的,而且这是去年10月下调非居民用气价格以来的再度下调,将促进实体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除了可直接为企业用户减轻用能负担外,还有利于提高天然气用户的用气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用气规模。众恒经编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适应产业升级和环保需求,企业进行了煤改气,如今在占地、人工费用、排污费用、锅炉维修、电费支出等方面节约了几十万的成本,气价下调增强了企业扩大再生产的信心。”

另外,记者了解到,去年制定的以量定价下浮式的阶梯气价机制将继续实施。也就是说,企业用气价格呈阶梯式下降,也就是说用气量每上升一个阶梯,天然气的价格就更加便宜。

据初步测算,从今年9月1日到12月31日,本次我市贯彻落实省降价政策可为企业减负744.60万元,以2017年用气量测算,预测2018年可为企业全年减负2233.7万元,切实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提供了支撑。接下来,市发改局(物价局)还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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