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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地板闯关A股:产品问题频出 招股书只字未提

2017-12-26 11:56:00

 

来源:中国网财经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地板”)近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公司拟于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3345万股,计划募集资金3.77亿元,用于10万m 3 /a生态家居材料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改造与品牌推广项目。据了解,扬子地板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扬子地板主要从事木地板研发、设计、生产、销售。2014-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3.52亿元、3.28亿元、3.69亿元和2.08亿元,同期净利润为4816.22万元、5063.83万元、5239.11万元和3242.29万元。

据披露,2014-2016年,扬子地板毛利率分别为32.62%、33.12%、33.51%,同行上市公司平均值为30.54%、29.77%、29.60%。

招股书还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299.94万元、7461.49万元、4886.23万元和3160.00万元,呈逐年减少趋势。扬子地板表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与净利润比例较高,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较高,说明公司净利润具有较强的现金保障,货款回笼及时,净利润质量高,财务稳健。

各报告期末,扬子地板存货分别为5894.42万元、5908.24万元、7912.29万元和7227.9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3.22%、34.19%、43.55%和37.29%。

扬子地板表示,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和原材料构成,对于年使用量较大的原材料,公司保持一定量的存货以备生产经营所需;同时,为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公司生产的木地板品种、规格、花色达 200 余种,为保持各品种、规格、花色的及时供应,公司需要维持一定的安全库存量。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扬子地板产品问题频出。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133号《质检总局关于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信息动态调整的公告》,因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扬子地板被质检总局调整出AA类工业企业名单。

2017年9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了46批次实木复合地板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2批次。其中就有一款由扬子地板生产的扬子实木复合地板(古夷苏木),规格为(910×127×15/0.6)mm被检测出甲醛释放量等级标志不合格。

而据媒体报道,根据2015年11月25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关于新装地热地板使用状态下甲醛释放量风险预警》,扬子地板生产的强化木地板,在地热温度情况下释放的甲醛量为0.28毫克/立方米,是参考值的2.3倍。

上述情形在招股书中均未提及。

股权结构方面,扬子地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雷响、张俊娥夫妇,合计持有7669.80万股,占总股本的7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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