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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批“神酒”遭警方跨省追捕 违法2630次的鸿茅药酒却安然无恙

2018-04-16 14:16:00

 

来源:云掌财经

最近,鸿茅药酒“火了”。但这一次的“火”却不同于常。最近因为一篇文章以及后续的内蒙古便衣警察跨省追捕广州医生的事件,引发了众多议论,更是将鸿茅药酒本身推上了风口浪尖。

2017年12月19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发表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帖为“鸿毛药酒”)的帖子,称“鸿毛药酒是毒药”。去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一员工受公司委托报案,该员工称:近期多家公众号对“鸿茅药酒”恶意抹黑,造成公司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并严重损害了公司商业信誉。今年1月10日,谭秦东被内蒙古凉城县的数名便衣警察从广州带走,被凉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具体来看,警方是以“损害商品声誉罪”为由抓捕谭秦东医生的。根据警方的《起诉意见书》可知,谭秦东去年12月在美篇APP上发布了该文,包括微信群、朋友圈和网站点击等加起来,也不过三四千点击,转发(分享)不过一百多次。但鸿茅药酒声称,受此文影响,有两家医药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货,涉及货款近400万元,造成利润损失约142万元。

事实上,关于鸿茅药酒消费者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的情况或投诉一直没有间断过。

2015年12月,在北京市延庆县食药监局调解的一起诉讼中,“消费者郭女士投诉,反映其在某药店购买了鸿茅药酒等产品,服用后出现严重的身体不适,经协商,经营者同意退还消费者购买药品的全部费用1627.8元。”

2012年3月,据媒体报道,“70多岁的济南老人有高血压和白内障,喝完鸿茅药酒后马上出现了视力模糊的症状。”

2011年7月,在一家医药咨询网站,有网友留言:48岁,女性,喝鸿茅药酒后心慌怎么办?2014年9月,有留言问“79岁男性喝鸿茅药酒4天,全身越来越痛,怎么回事?”2016年12月,有留言问“为什么喝完鸿茅药酒以后全身虚弱还出冷汗?”2017年3月,有留言问“有腰椎间盘和骨质疏松,喝完鸿茅药酒全身疼痛,不是骨头疼,是神经疼”……

不过,这些疑问并没有影响鸿茅药酒广告播出,“鸿茅药酒,每天两口”的广告语仍频繁出现在各种电视广告中。内蒙古鸿茅药业股份公司集团一副总经理也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量鸿茅药酒的消费者已形成了饮用习惯,每天都喝,长期服用。”

从2016年开始,鸿茅药酒开始了新的广告策略,其通过植入广告频频出现在热播影视剧中,而植入广告目前正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在电视剧画面中,鸿茅药酒常常和食物一起摆在餐桌上。

由67味中草药配制成的鸿茅药酒,一方面拿到国家食药监部门批的药品批文,申请到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另一方面从明星代言到电视广告植入,不断营造其保健品形象,在药品和保健品市场左右逢源,销量一路高歌猛进。

健康时报记者通过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但是,内蒙古食药监管理局作为监管部门和广告批文核准部门,却一路为鸿茅药酒广告“开绿灯”。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人们之所以对此高度关切,一方面在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本就时刻牵动着公众敏感的神经;另一方面或许更在于,人们在旁观、评价司法案件时往往有较强的“代入感”。

当人们看到,一名社会地位与你我差不多的普通人,仅仅因一篇看似并不过分的文章就被跨省抓捕,并被追究刑责,而这样的文章你我也可能撰写或转发,人们自然容易陷入愤慨、不安和巨大的惶恐之中。更何况,从目前有关部门和媒体报道披露的情况看,这起刑事案件似乎远非“铁案”,而有不少值得推敲与质疑之处。

谭秦东所涉嫌罪名为“损害商品声誉罪”,该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人们最先提出质疑,就是相信谭秦东的网文并未捏造事实,虽然标题使用了情绪化的“毒药”一词,但内容“只是从心肌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

同样,一篇2000余次阅读量的网文竟然能够造成140余万退货损失,这也的确让人听着心惊肉跳。据报道,140余万退货损失的说法来源于涉事企业称受“毒药”一文影响,两家医药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货,内蒙古丰镇兴丰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会计鉴定书》称,若两家医药公司履行合同,鸿茅药酒方能赢得净利润1425375.04元。

且不论这些退货与这篇阅读量只有2000余次的网文是否有直接的、刑法意义上的因果联系,即便有一定因果联系,如果鸿茅药酒并没有问题,这两家医药公司擅自退货则是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违约者须向酒厂赔偿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这将包括或超过这140余万元。那么,即便出现了厂家所说的损失,也是酒厂自身不积极维权的结果,岂能全部都算到谭秦东的头上?

随着舆论发酵,鸿茅药酒近年来的负面报道也被人们深挖。一边是铺天盖地的宣传广告,明星们在广告中抱着药酒说“每天两口,把病喝走”,另一边则是因涉嫌虚假广告宣传被多次处罚的新闻;一边宣称“所有人都能喝”,一边则不得不承认“药酒本是药并非是酒”,因为是国药准字的甲类非处方药,消费者应当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在不少人看来,当一种“药”时常避讳自己是药,不在属性、禁用人群、注意事项等方面给出特别提示,反而给人们造成一种是普通食品的观感,被人斥之以“毒药”,似乎也并不为过。

一家在消费者中很有影响的着名品牌,面对并未明显捏造事实、未有明显实际恶意的网文,本可以保持自信与大度,积极作出更加严谨、负责任的解释,不断完善自身安全释明体系,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认可,现在却轻易申请启动刑事追责,这不仅引起了“利用当地优势,仗势欺人”的质疑,更遭致“众人推墙式”舆论反弹,或许这才是搬起石头砸坏了自身企业商誉。当地司法机关也有必要倾听舆论的声音,在民事纠纷中慎用刑罚,及时公布案件进展,消除公众疑虑,以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回应公众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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