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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监管空白遏制P2P风险 北京互金协会:明确平台退出六步骤

2018-07-20 21:16:00

 

来源:第一财经

面对近期集中爆发的P2P爆雷风险,今日,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草案)》(下称“指引”),适用于网贷机构主动终止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包括业务转型、依法解散、依法破产等。

“这意味着北京P2P的未来监管方向,对行业来说是利好消息,退出指引弥补了此前监管空白。”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就在昨日晚间,北京互金协会向会员单位下发《加强业务合规性的风险提示函》,表示对已不具备继续营运条件、拟退出市场的机构,协会督促其制定清退方案,有序退出市场,提高退出过程的透明度,严禁平台董监高人员失联和跑路等形式逃避责任。

地址不得搬迁、网站不得关闭、高管不得失联

P2P行业风险集中爆发,全国大量P2P平台出现停业、无法提现、甚至高管失联的情况。

指引指出,网贷机构在退出过程中,不得注销、不得开展新业务、经营地址不得搬迁、网站不得关闭,高管不得失联。

针对这一情况,此前深圳互金协会也在《关于积极稳妥应对当前P2P行业流动性风险及做好退出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网站不可关闭,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的“三不可”原则。

另外,对于网贷平台的退出监管,指引指明方向。指引指出,网贷机构退出网贷业务应接受银保监局、金融办、工商局、税务局、网信办、通信局、公安局等国家机关的监督,接受监督机关的调查,服从监督机关的指示和要求。

同时,网贷机构退出网贷业务应接受协会的指导和监督,如实向协会反馈面临的逾期风险和退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会会根据网贷机构风险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类制定相应的关注等级,并通报区、市金融局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政治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退出路径及方案

据悉,指引共分为7章共30条,制定目的是为指导、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主动退出网贷业务,保护借款人、出借人、网贷机构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网贷机构平稳退出。

在退出路径方面,互金协会指引要求,网贷机构决定清理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应按照六个步骤进行:一是成立退出工作组;二是清理存量业务、客户、公司财产等,分别编制存量业务清单、出借人清单、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三是编制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四是在网贷机构官网、协会官网及其他渠道发布业务清偿和退出公告;五是组织实施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落实出借人资金清偿和清退,妥善处理存量项目,按照退出方案稳妥推进退出工作;六是结束清退工作,终结网贷业务。

另外,指引对网贷机构退出工作的时间点做了明确的要求。具体为:网贷机构应当在退出工作组组建后十日内通知出借人,并在机构官网、协会官网及其他渠道发布公告,出借人应当自接到通知后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出借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向退出工作组申报其债权;网贷机构最迟应在启动退出工作后三十日内完成业务清偿和退出方案的编制。

在退出方案内容上,应至少包括:存量业务情况、金额、笔数、出借人等;清唱方案,清偿资金来源,清偿步骤,清偿周期;存量业务处置计划;业务清偿和存量业务处置团队组成;网贷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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