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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四区全面放宽落户限制

2021-02-19 10:26:10

 

来源:扬子晚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南京将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

目前,在南京落户施行的是《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此次出台的意见提出,将要深入调研南京城市发展中紧缺、艰苦行业人员的落户需求,结合调研结果,适时修订积分落户政策。确定重点人群积分指标精准化,加大社保和居住年限分值比重,突出正向激励导向,做好负面清单管理,充分体现指标分值设置摆布的科学性,解决好长期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同时,南京将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顺应现代化人口流动趋势,吸引更多人才流入南京。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毕业后可以迁入就(创)业地。

四个区全面放宽落户限制

在此基础上,南京还将创新户口迁移政策。接下来,南京将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此外,南京还将实现与苏州在积分落户时,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在省内其他城市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申请落户时纳入南京累计认可,还在探索与长三角城市群中具备条件的省外城市实施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保障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权

对很多家庭来说,户籍问题影响最大的就是子女入学问题。《意见》明确,要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随迁子女享有平等的教育权益。

南京将进一步推动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公办学校接收比例保持在90%以上。

南京还将推进来宁就业人员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平等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流程。

此外,南京还要积极探索我市灵活就业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对通过相关政策落户我市的,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个人按本市居民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本市居民同等的医保待遇,各级财政按市、区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避免重复参保、重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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