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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入河入海排污口“有口皆查、应查尽查”

时间:2022-04-03 09:27:08

 

来源:经济日报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首个排污口监管顶层设计文件

2025年底前入河入海排污口“有口皆查、应查尽查”

入河入海排污口一头连着江河湖海,一头连着生产生活,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也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抓手。在国新办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就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表示,将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邱启文介绍,《实施意见》是中央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顶层设计文件。其创新举措体现在拓展管控范围、压实管理责任、分批分类推进整治、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等四方面。过去排污口监督管理范围仅限制在工业排污口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实施意见》出台,进一步拓展了管理范围,增加了大中型灌区排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等类型,基本涵盖所有常见排污口,实现了全覆盖。

排污口“找不着主”是长期困扰基层一线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导致部分管理规定难以落实。《实施意见》要求逐个排污口明确责任主体,对于难以确定的,由属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违法违规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直排、借道排污等,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了“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排污口的类型,制定实施整治的方案,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整治。

根据《实施意见》,2023年底前,完成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等七个流域的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排查;推进长江、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和渤海海域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完成上述七个流域、近岸海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口的排查;基本完成七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的排污口整治。

“工作的难点和重点确实不少。”邱启文说,一是排污口问题复杂。大口子套小口子,私搭乱接,有明口、有暗口等。二是要求应查尽查,2025年全覆盖挑战很大。三是流域岸线长、工作量大,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邱启文表示,将坚持“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与相关部门和地方一道,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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