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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解读《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

2017-01-19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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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应急办)副主任薛佩瑄18日在京解读《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他指出,到2020年,中国要建成系统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

中国山地丘陵区约占国土面积的65%,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防范难度大,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

薛佩瑄指出,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8万余处,共威胁约1800万人和4000多亿元人民币财产的安全。

尽管由于预警、治理等措施得力,“十二五”期间,中国地灾发生频次和造成死亡失踪的人数比例均降低。但中国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复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高强度地震活动频繁,各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增大,据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内,地质灾害仍将呈高发频发态势。

此次的地灾“十三五”规划提出,将以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规划系统提出四大体系建设:

一是调查评价。如:全面完成4000个重点集镇的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集镇周边2万处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

二是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实现山地丘陵县(市、区)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针对性和时效性等。

三是综合治理。如:对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40万户140万民众实行主动避让,易地搬迁。

四是应急防治。推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市、县全面建立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指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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