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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新政从扩规模转向提质增效

2018-06-06 10:54: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等内容引起光伏行业的广泛热议。

今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如何执行

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连续5年全球第一,累计装机规模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并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完整的光伏产业链。但光伏发电弃光问题显现以及补贴需求持续扩大等问题,直接影响光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联合答记者问时表示,本次价格调整可以概括为“两下调一不变”。

一是下调一类至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各5分钱。从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组织的光伏领跑者基地招标结果看,招标电价已大幅低于同类资源区标杆电价水平。此次《通知》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5分钱,即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

二是下调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5分钱。去年以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呈现高速发展态势。考虑上述因素,并根据建设成本下降情况,决定适当下调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即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降低5分钱,补贴标准由每千瓦时0.37元调整为0.32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按普通电站管理。

三是维持光伏扶贫项目电价不变。维持符合国家政策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不变,即一类资源区每千瓦时0.65元、二类资源区0.75元、三类资源区0.85元,以更好地保障贫困户收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今年光伏发电新增规模如何安排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光伏发电历经成长起步、产业化发展、规模化发展等阶段。按照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当前光伏发电发展的重点需要从扩大规模转到提质增效、推进技术进步上来。对于今年的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具体安排考虑如下。

一是合理把握普通电站发展节奏。这几年普通光伏电站发展很快,部分地方出现弃光问题。根据当前发展实际,明确暂不安排各地普通电站建设规模,包括按以往文件明确可自行管理本区域建设规模的省份(西藏除外)。这既是缓解消纳问题,也是为先进技术、高质量光伏发电项目留下发展空间。

二是支持分布式有序发展。近两年分布式光伏一直保持迅猛增长的发展势头,部分地区呈现出发展过快,与电网不协调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明确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是继续支持光伏扶贫项目。今年要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四是有序推进领跑基地建设。2017年组织开展了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共有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合计650万千瓦。考虑到领跑基地建设在促进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成本下降、补贴退坡上的显著效果,今年是否再组织领跑基地建设及安排多大规模、何时启动,将视光伏发电规模优化情况再行研究。

五是积极鼓励不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目前光伏发电既面临补贴不足的现实问题,也有市场竞争力不足的长远发展问题,在通过各种措施推动光伏发电自身建设成本下降的同时,鼓励各地出台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减少非技术成本,降低补贴强度。对于不需要中央财政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地方可根据接网消纳条件和相关要求自行安排建设。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次出台文件是为了解决当前光伏发展的突出矛盾、突出问题作出的阶段性年度政策安排。对于今年新增建设规模安排,不是要限制光伏发展规模,只是对需要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优化新增规模、明确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对于技术先进、发展质量高、不需要中央财政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是放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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