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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将提速

2020-11-23 09:32:00

 

来源:北京商报

近日,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政策支持,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引领能源转型,推动绿色发展。新发布的规定提出,北京市将在包括三城一区在内的高端功能区新建安装和应用光伏发电系统。

《通知》由总体要求、重点领域、政策支持、组织落实和附件等五部分组成。《通知》提出,在全面支持光伏发电发展的基础上,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重点在民生、工商业、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等领域发展光伏应用,鼓励实施“阳光惠民、阳光园区、阳光商业、阳光乡村、阳光基础设施和阳光公共机构”六大阳光工程。

其中,提到在阳光园区工程方面,充分发挥园区屋顶资源丰富的优势,特别是在冬奥赛区、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等高端功能区新建建筑安装和应用光伏发电系统;商业建筑用电价格高,光伏发电量自用比例高,投资回收期短,经济上非常适宜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光伏构件等新技术也可与新建商业建筑充分结合;学校、医院和政府办公楼等公共机构领域示范效果好,也应积极推动,提高全社会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意识。

为加快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通知》提出对北京市区域内已完成备案,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补贴五年。

《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市区两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优先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并按政策享受发电量补贴。鼓励各区出台政策,支持本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为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补贴名单审核、资金申报等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制定了《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及补贴资金申报细则》,作为《通知》附件一并印发。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以《通知》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北京市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着力提升全市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推动首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太阳能是北京市资源条件最好、应用方式最灵活的可再生能源品种之一。自2015年8月《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北京市光伏发电取得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约是“十二五”末的4.5倍,为全市治理大气污染、推动能源转型提供了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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