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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行业: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 电石渣错峰产能置换或深化

2021-01-05 08:46:00

 

来源:华安证券

主要观点:

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电石渣错峰产能置换或深化

2020年12月28日,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下称“《通知》”)。由于2016年的351号文在2020年底到期,因此《通知》是对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政策的延续和改进,在供给端调控的力度和规范性上进一步加强。我们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值得关注:

1)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其中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每年自11月1日至次年3月底;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每年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每年自12月1日至次年3月10日;其他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在春节、酷暑伏天、雨季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错峰生产。从错峰周期来看,与351号文基本一致,参考意义更大,实际执行过程中产能或环保压力较大的地区预计仍将加码差异化错峰政策。

2)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此条要求是相对于351号文最大的变动之一。首先是明确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电石渣熟料生产线与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在继新疆地区开创电石渣错峰产能置换并取得良好效果后,内蒙古的电石渣错峰产能置换方案也于2020年3月正式落地,预计短期内华北地区供给端就将迎来改善。随着《通知》将全国各地电石渣熟料产能纳入潜在错峰范围,预计中长期电石渣产能错峰置换将进一步深化。从PVC产能分布来看,除新疆、内蒙古外,山东、西北地区、华北地区也有可观的电石渣熟料产能,供需格局有望迎来加速优化。另外,《通知》还明确了承担供暖任务的生产线,应当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错峰时间;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总体来看若政策执行到位,错峰生产力度会强于“十三五”时期。

玻璃:库存维持低位,高景气度2021年有望持续

2020年12月国内浮法玻璃企业库存下滑明显,下游刚需订单良好,原片供应紧张。12月底原片价格已上升至近几年高位,下游在成本压力下控制接单并消化备货,加上多地加工厂意向提前放假,导致部分区域原片生产企业月底出货速率出现下滑,库存小幅回升。但整体看,当前企业库存仍低,且供需偏紧格局延续,预计下游提前放假对价格影响有限。

投资建议

1)水泥:推荐海螺水泥、塔牌集团,建议关注冀东水泥、祁连山;2)玻璃:推荐旗滨集团,建议关注福莱特;3)玻纤:推荐中国巨石,建议关注长海股份;4)减水剂:推荐苏博特、垒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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