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中国

大市中国 > 金融 >

房地产开发商配建的公租房税务问题是否可以按公共配套处理?

2021-03-08 13:14:00

 

来源:房天下产业网

房地产开发商按要求配建的公租房是否可以按公共配套处理?

有的人可能会纳闷儿,公租房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是不是和商品房一样的呢?

其实想判断这个也不是很难,首先要明白,公租房的性质。

在招拍挂文件中明确表示拿地单位配建一定面积的公租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用于低收入人群出租居住的住房保障,用于公益性和社会公众。其本身就是一个非营利性的设施。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七条规定,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税务问题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