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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行动计划 将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

时间:2022-08-14 10:04:36

 

来源:中国证券报

8月12日,广东省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广东将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2022-2025年广东将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十四五”期间广东将布局建设300座加氢站。

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

为推动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强化广东在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区和技术创新高地,广东省发改委等8个部门出台了《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行动计划提出,到示范期末,广东省要实现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八大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前五,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并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现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年供氢能力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示范城市群产业链更加完善,产业技术水平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推广应用规模大幅提高,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到2025年末,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十四五”期间布局300座加氢站

行动计划显示,广东省将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云浮为重点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深度融合,支持打造氢能化、智能化物流运输与燃料电池汽车综合服务平台。支持燃料电池核心企业打造产业“数据中台”,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共享实验验证环境、仿真模拟等技术平台,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

“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布局建设300座加氢站,其中示范城市群超200座。省财政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其中,属于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的,每站补贴250万元;属于其余固定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200万元;属于撬装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150万元。鼓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对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

广东省将加快推进东莞巨正源、珠海长炼、广石化等可供应工业副产氢项目建设,允许石化企业在厂区外建设车用氢气提纯装置和集中充装设施,提高低成本化工副产氢供应能力,加快建设东莞巨正源副产氢厂区外集中充装设施。允许在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落实燃料电池汽车专用制氢站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积极发展谷电电解水制氢。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富余蒸汽热解制氢项目。发展清洁能源制氢,开展核电制氢、海上风电制氢、光伏制氢等试点,带动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等制氢装备研发生产。研究调整完善车用制氢项目能耗统计方式。支持开展低温液氢储存和加注试点,探索开展固态储氢、有机液体储氢、氢气管道运输等氢气储运新工艺、新技术试点。

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

行动计划鼓励珠三角示范城市大幅提高重载货运、工程车辆和港口牵引车辆电动化比例,积极推广使用燃料电池汽车。鼓励各市设定绿色物流区,放宽燃料电池物流车通行限制,建设氢能物流园。

探索广东省内燃料电池汽车便利通行机制,适当放宽燃料电池冷链物流车市区通行限制,提高燃料电池冷链物流车路权,探索冷链物流新能源车辆停车等优惠措施。

此外,广东省还将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按照总量控制、逐步退坡原则,对符合行驶里程、技术标准并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对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1万辆车辆,且不少于5项关键零部件在示范城市群内制造,按照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补贴3000元/千瓦(单车补贴最大功率不超过110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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