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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一系列“重拳”直击资本市场“顽疾”

时间:2016-07-25 12:01:00 来源:

限制杠杆、严管借壳、重惩造假、严打内幕交易……近期,监管层一系列“重拳”直击资本市场“顽疾”。无规矩不成方圆。纵观证监会最近两个月来的诸多监管举措,监管机构就是在给市场设定新的“规矩”。这些新规矩,短期“剑指”金融市场风险防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合规经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根本上则是为了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A股市场经历异常波动。一段时间内,各类杠杆资金加速离场,公募基金遭遇巨额赎回,期现货市场交互下跌,市场频现千股跌停、千股停牌,A股遭遇了十分罕见的危急状况。而证监会也坦言在此前快速上涨过程中,自身监管有漏洞,存在监管不适应、监管不得力等问题。

此后,证监会“掌门”更迭,随着新任证监会主席上任、施政,新的监管思路也日渐清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证监会新任主席刘士余初次公开露面时首次提出:“新主席的首要任务就是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由此正式拉开监管“序幕”。

接下来,新的监管思路下,一套“组合拳”,既维持了市场稳定,又有效控制了风险的再次放大,给予了市场自由波动和出清的时间及空间。

首先,在注册制推迟、战略新兴板搁浅之后,A股市场中的存量壳资源开始遭遇爆炒,疯狂的行情引起证监会高度注意。为遏制炒作,6月17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在加强信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做出修改。尤其在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要求方面,证监会及交易所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强化信息披露的制度(包含战略框架协议以及公司研究报告发布等),均旨在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市场运行机制。

同时,对于构成借壳上市的资本运作的监管明显趋严,如对于原有股东和新进股东的套现交易加以限制,对于向传媒文化娱乐等行业的并购转型态度趋于保守,鼓励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其次,监管收紧不仅仅体现在并购重组领域。证监会在6月24日启动IPO专项核查行动,对IPO在审企业进行各环节核查,收紧资产证券化的审批标准。另外,还有严厉打击IPO造假,落实退市制度,严惩相关中介机构。欣泰电气作为典型的案例落实了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同时表明了监管部门对于IPO造假严惩不贷的决心,对于相关中介机构的严厉处罚也有利于中介机构自身提高业务风控标准,有助于净化IPO市场。

第三,限制杠杆水平。7月15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将风险较高的股票类、混合类产品杠杆倍数上限由10倍下调至1倍,明确了固定收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3倍,其他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2倍。这与当前针对个人的融资融券业务的杠杆水平是较为一致的。基本上限制了金融机构通过大幅增加杠杆引入较低风险资金进入市场的渠道,同时也减少了由于资产价格大幅波动所带来的难以控制的平仓风险。

归根结底,一系列监管重拳背后,凸显出的是监管的“核心”,即要让资本市场回归本质——交易、融资。今年以来,随着股市基础逐步恢复,可以看到,监管层已经开始着手为“堰塞湖”泄洪。截至2016年7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884家,其中,已过会122家,未过会762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703家,中止审查企业59家。

综上,新任证监会“掌门”,以新的监管思路与疏导结合的系列举措,逐渐划定了资本市场相关业务的边界,从而引导资本市场业务更加规范发展,并降低杠杆以减小市场的风险。

笔者认为,随着新一轮监管思路的厘清与“规矩”的设定,意味着资本市场有了新的游戏规则,将对A股市场未来的走势产生深远的变化。首先,金融市场的风险得以抑制,市场快速无序“疯长”出现的难度有所加大,尤其是原本就估值较高的中小创板块,而主板蓝筹板块则逐渐显示了估值优势。市场炒作风气的抑制,价值蓝筹股重新被市场认可,也将带动价值投资理念的重新回归。

其次,A股市场也获得了宝贵的情绪修复和结构调整的时间及空间。在监管政策出台的过程中,A股表现出了较好的流动性与稳定性,并没有因为政策过严而带来较大冲击。第三,市场环境得到相对净化。中国的注册制改革的制度框架正在逐渐建立,从中国当前的法制环境来看,监管仍是市场所必不可少的。

展望未来,监管层下一步的监管思路,有必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遵循资本市场发展的根本逻辑。首先,必须处理好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实体经济是虚拟经济的基础。资本市场的核心功能是融资。发展资本市场是为了扩大企业股权融资,促进企业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因此,发展资本市场,必须牢固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着力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和风险管理等功能,遏制过度投机,避免“脱实向虚”。

其次还要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监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市场更好的发展,因此,监管切忌“一刀切”,不能抑制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但同时,市场发展越快,就越要严格监管。股市异常波动警示我们,监管机构必须坚持全面监管、从严监管的理念,并一以贯之,紧跟市场发展变化,保持监管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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