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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观察:股指期货临时限制措施是时候逐步退出了

时间:2016-08-04 15:30:00 来源:

据媒体报道,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考虑放宽对股指期货交易的有关限制,或会涉及非套保日内交易限制、保证金比率、手续费等多方面规定的放宽。

在股票现货市场逐渐恢复运行平稳后,确实应该考虑逐步松绑股指期货交易有关限制,从而使股指期货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等功能得以有效发挥,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中国从2010年推出股指期货交易以来,目前,有沪深300股指期货(IF)、中证500股指期货(IC)、上证50股指期货(IH)三个品种多个合约产品。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为进一步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中金所去年9月份出台措施,将股指期货非套保持仓保证金提高至40%、套保持仓保证金上调至20%,日内平仓手续费提高至2.3%。,以及将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等。

这是特殊时期监管层采取的特殊措施。但限制性措施也让股指期货市场陷入了流动性枯竭,一些有助于市场稳定发展的功能无法有效发挥的窘境。股指期货本质上是基于股票现货市场的一种金融衍生工具,投资者可以利用股指期货的交易机制对其持有的现货组合进行风险对冲和风险管理,稳定投资组合的收益,这对以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为代表的机构客户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在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不足的背景下,风险对冲交易的冲击成本大幅提高,严重影响套期保值效果,限制了风险规避功能的发挥。

机构投资者如果无法通过股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只能通过二级市场的买卖规避风险,将容易造成机构行为散户化,加剧市场波动。

此外,在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股指期货和股票现货市场间的套利交易无法顺利实现,股指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也无法发挥。

因此,目前确实已到了考虑适当放松股指期货交易有关限制,发挥股指期货对资本市场积极作用的时候了。当然,也要防止股指期货的过度投机加剧股票市场的波动,因此松绑交易规则也应是渐进的,如逐步提高对构成“异常交易行为”的开仓量限制,并适当下调保证金比例,同时,在交易手数和持仓手数限制方面,也可根据客户类型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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