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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无线电管理条例》:加大对黑广播和伪基站惩处力度

时间:2016-11-29 12:07:00 来源:

中国上周五公布修订后的《无线电管理条例》,加大了对“伪基站”、“黑广播”的惩处力度,其中,罚款由500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到50万元。

无线电频谱是国家的战略性稀缺资源。1993年,原《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20多年间,无线电广泛融入到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中。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中国无线电台(站)达到了384万个,较2010年增长了43%。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范斌28日接受集体采访时说,新《条例》对原《条例》的全部条款都作出了修改,条文数量比原《条例》多了70%,由原来的49条扩充到了85条。

范斌28日说,“近年来,频谱资源日趋紧张,无线电干扰也日益增多,私设电台特别是伪基站、黑广播等问题突出,严重干扰了航空导航、公众通信等活动”。

“十二五”(2010年至2015年)期间,中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共查处了6500余起无线电干扰、3951起“伪基站”案件、3301件“黑广播”案件。

在新修订的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加大了对黑广播和伪基站处罚力度。

范斌说,从多年来查处“伪基站”等违法案件的实践来看,原《条例》的震慑效应、处罚力度远远不够,例如,罚款上限仅5000元。新《条例》加大了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将擅自设置电台的罚款上限,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了50万元。对非法无线电发射活动,要求暂扣设备,查封电台,实施技术阻断,提高违法成本。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谢存向记者介绍,新《条例》确立了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台(站)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无线电监测和电波秩序维护等制度。

例如,《条例》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规定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频谱管理方面,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无线电频率的许可;对于地面公众移动通信使用频率等商用无线电频率,《条例》规定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实施许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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