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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家相互保险机构正式开业 众惠相互拟发力信用保证保险

2017-02-15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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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首批放行三家相互保险机构筹建240天后,国内首家相互保险机构正式开业。这也意味着,在国际上具有上百年传统的相互保险形态,在国内首次落地。

2017年2月15日,腾讯财经获悉,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下文简称“众惠相互”)已于2月14日正式拿到保监会下发的同意开业批复函,成为国内首家相互保险社。

何为相互保险?按照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中的官方定义,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通俗理解,相互保险就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共享收益为目的,会员缴纳的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资金池,当灾害损失发生时,则用这笔资金对会员进行弥补的互保行为。

相互保险历史悠久,在古埃及的驼队、古罗马的互助组织“格雷基亚”中,就产生了相互保险的萌芽。1756年英国的公平保险公司(诞生了保险业第一个精算师)以及1778年德国汉堡的HamburgischeAllgemeineVersorgungs-Arstalt,通常被认为是现代相互保险公司形态的起源。

在国外,相互保险的诞生要早于股份制保险,现行保险行业的众多标准都脱胎于或来源于相互保险。当前,相互保险仍是全球主流、成熟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可以说代表了保险本真的样子。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统计数据,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超过9亿人。

相互保险特在高风险领域和中低收入人群风险保障方面的广泛应用,得到了中国政府的高度关注。相应的政策自2014年起开始迅速落地。

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2015年6月,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2016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开展相互保险社试点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保监会亦于2015年1月,制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初步确立相互保险发展和监管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原则。

《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一年半后,相互保险领域迎来首批三位选手。保监会正式批准首批三家相互保险机构筹建,这三家分别为众慧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下文分别简称“众慧财产”、“汇友建工”、“信美人寿”)。

彼时,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主任何肖锋表示,众慧财产、汇友建工财产和信美人寿作为首批机构,将在为小微企业服务方面,发挥作用。

众惠相互创始人兼董事长李静也就此对腾讯财经表示,“监管希望我们能够发挥出相互制保险的优势,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体现出应有的价值。众惠相互在拿到开业批复之前,不少会员和伙伴已经就此与我们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李静称,众惠相互欲借此发力信用保证保险领域,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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