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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2018-07-21 09:11:00

 

来源:中国发展网

7月19日据发改委网站消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将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纳入电力市场化范畴,并且通过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以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其中清洁能源的配额完成情况成为重中之重。《通知》指出各地要取消市场主体参与跨省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限制,鼓励电网企业根据供需状况、清洁能源配额完成情况参与跨省区电力交易,首先鼓励跨省区网对网、网对点的直接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直接交易,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

同时,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支持电力用户与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开展市场化交易。抓紧建立清洁能源配额制,地方政府承担配额制落实主体责任,电网企业承担配额制实施的组织责任,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与其他电力用户均应按要求承担配额的消纳责任,履行清洁能源消纳义务。

《通知》明确提出,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完善和创新交易规则,推进规划内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在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参与直接交易、替代火电发电权交易及跨省跨区现货交易试点等,通过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增加上网电量,促进消纳。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可再生能源保障利用小时数,做好优先发电保障和市场化消纳的衔接。

在确保电网安全、妥善处理交叉补贴和公平承担清洁能源配额的前提下,有序放开用户电压等级及用电量限制,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均可参与交易。支持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2018年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并承担清洁能源配额。

在市场条件下,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售电企业进行直接交易的,为保障公平竞争,电力交易机构应开展对市场交易的审核,市场主体要严格执行包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政策性交叉补贴在内的输配电价,要切实承担清洁能源配额,落实优先购电责任,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各地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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