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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夏季水泥错峰生产 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018-09-30 09:02:00

 

来源:中国建材报

水泥行业夏季市场需求产生季节性减少,全国多地水泥企业在行业协会引导下实行夏季错峰生产。总体来说,今年水泥行业夏季错峰生产工作运行平稳有序,切实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保障了市场供需平衡,促进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居世界前列,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短板,亟需通过全力攻坚,实现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党的十九大提出,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要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各地出台文件推进

水泥工业作为粉尘和氮氧化物的主要排放源,为了减少对大气的污染,根据国办要求,其他地区水泥熟料装置在春节期间和酷暑伏天也应错峰生产,全国多地区纷纷开展夏季水泥错峰生产,并得到当地政府政策、资金等支持。

山西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发布的《关于2018年水泥熟料企业夏季错峰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本次错峰生产以“政府宏观引导、协会组织实施、企业主动参与”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实施范围为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

为贯彻《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精神,落实《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工作要点》要求,陕西省水泥协会按照省工信厅的工作安排,组织省内10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集体学习文件精神,安排布置2018年夏季错峰生产工作。其中,关中地区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行业实施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该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处长陈军对省水泥协会在错峰生产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给予肯定,并对2018年错峰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二是要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要有大局意识;四是要加大检查力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生态黄金保护大会”和“晋冀鲁豫C12+4水泥行业去产能淄博会议”精神,做好河北省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水泥去产能工作,结合河北省近期的天气条件及需求和用电情况等,河北省发布《关于全省水泥熟料企业实施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

按照湖北省经信委及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鄂经信重化〔2018〕21号)和《关于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补充通知》(鄂经信重化函〔2018〕39号)要求,该省经信委会同省环保厅编制的《2018年湖北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汇总表》对59条水泥生产线的各自停窑时间做出明确规定,约80%的生产线停窑需超过60天,全年每条窑的停产时间超过70天,非冬季错峰的停产天数达到平均30天以上。

重庆市经信委、环保局发布的《重庆市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2018~2020年)》显示,从即日起到2020年年底,每年1~2月、6~8月、11~12月和雨季、用电高峰、环境应急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时段,均为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时段,其他月份为错峰生产调节时段。全市33家水泥企业共48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和2条JT窑水泥生产线全部实行错峰生产,总计错峰生产停窑4825天,平均每条水泥生产线错峰生产停窑96.5天。

此外,内蒙古从5月16日起执行水泥行业夏秋季错峰停产,每隔一月停一次,时间为30天,旺季总体停窑时间为80~100天,直到冬季错峰生产开始;广东水泥企业5月1日至7月31日每条生产线分别停窑10天;东北地区水泥企业6月1日~6月15日错峰停窑,计划7~9月份,每月停窑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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