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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行业:风光政策落地 平价项目先行

2019-04-16 20:09:00

 

来源:东北证券

事件: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整体思路:(1)平价优先级提至最高,2019年第一批平价项目确定前,各地区暂不组织有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项目。(2)鼓励存量项目转为平价项目建设,优先保障消纳。存量已核准项目转为平价最优先保障消纳,2019年新建平价项目第二优先级,有补贴项目排第三。(3)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

风电:积极推进风电健康有序发展。(1)2018年底前已并网和已核准建设的风电项目(扣除应废止或其他原因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总规模已超过本省级区域2020年规划并网目标的,除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外,暂停新增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按照风电十三五规划和并网情况,2018年底分省份累计并网尚未达到2020年分省份规划的合计数约为30GW,至少该部分可以贡献新增非平价项目核准与建设,其余增量尚需政策明晰。(2)对因预警停建或其他原因虽核准但未实质性开工的风电项目,尚在核准有效期的须将其与拟新核准建设项目一并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竞争确定上网电价。已实质性开工项目电价获得保障,未开工项目将参与竞价或转为平价,预计未开工部分项目收益率受到影响,装机节奏可能会有所放缓。(3)已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两年内未投产并网的,需按照并网年份标杆价格上限重新参与市场竞价。项目开发周期缩短,年度装机节奏将更加平衡。(4)2018年度未通过竞争方式进入国家补贴范围并确定上网电价的海上风电项目,其核准文件不能作为享受国家补贴的依据。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7号)发布之日前获得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在本次通知发布前未办齐开工前手续的,均参加竞争配置并通过竞争确定上网电价。海上风电在电价维持不变和成本下降的推动下,2018年底出现集中核准潮。政策要求未办齐开工手续的项目参与竞价,有助于海上风电投资健康和稳步发展,减少补贴压力。

光伏:与此前政策预期接近,政策基调稳中求进。(1)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补贴额与预期一致,预计可支撑30-35GW左右竞价项目

(2)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安排和相关要求,研究发布年度拟新建项目名单。按国家政策和本省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组织竞争性配置确定项目业主和预期上网电价,按要求审核汇总后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申报补贴项目及预期投产时间、上网电价等。

国家能源局根据修正后的申报补贴项目上网电价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遴选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修正规则为:

普通光伏电站和全额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II类资源区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0.05元/千瓦时,III类资源区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0.15元/千瓦时。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所在省份燃煤标杆电价+0.3元/千瓦时,其中燃煤标杆电价不足0.3元/千瓦时地区的项目,申报电价不进行修正。

申报电价以0.1厘/千瓦时为最小报价单位。修正后上网电价相同的项目根据各项目装机容量从小到大排序,直至入选项目补贴总额达到国家确定的当年新增项目补贴总额限额为止,并对外公示、发布项目名单和各项目补贴标准。地方组织申报项目,国家统一排序竞价。补贴申报和竞价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

(3)明确建设期限,列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申报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并作为各地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和下一年度申报的重要因素。确不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或可建规模十分有限)的地区,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在5月31日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需国家补贴项目竞争配置的办法及工作方案。目前尚未明确企业申报投产时间范围,预计国内实际竞价结果出台时间在6-7月,国内装机将逐季提升。

投资建议:平价项目优先级提升,行业有望逐渐脱离补贴,进入良性发展阶段。光伏政策符合预期,行业需求向好,推荐隆基股份、通威股份、阳光电源、中环股份等。风电发展将更趋于稳定有序,2019年高景气度无忧,推荐金风科技,天顺风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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