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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跨境电商也在劫难逃 刷出来的“繁荣”能挺多久?

2020-06-17 10:07:00

 

来源:上游新闻

电商界流传这样一句话:“做电商,刷单是死,不刷单死的更快”。一直以来,为了获取更多流量曝光机会,很多商家都会利用“刷单”来提高自己店铺、商品权重,继而达成交易。

如果刷出来的销量,那么针对这一收入,也是有纳税义务的,商家还敢刷单吗?

日前,有税务部门要求电商卖家为刷单行为补税“的消息在朋友圈。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北京地区已经有上千商家接到了”自查补税“的通知,尽管目前重庆地区相关部门还未有动作,但是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商家通过刷单制造虚假”繁荣的假象,或许要遭受致命一击了。

刷单要“补税”了

刷单造就的电商虚假繁荣,已经引发税务部门的注意了,也让不少网店店主彻底的慌了神。

近日,一则“税务部门要求电商卖家为刷单行为补税”的消息在朋友圈“炸开了”。有媒体报道称,有多位网店店主承认,他们在5月收到了当地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他们存在少记营业收入风险,要求企业自查3 年以来存在的漏报问题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对于这一补税情况,联系了重庆市税务局相关人负责人了解到,目前重庆本地税务部门并未采取上述类似行动。

不过,本报记者从多位重庆电商业人士了解到,目前的确有一批网店企业收到上述风险自查提示,这些企业需要一次性按照支付宝进账额度补税。“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是仅限于北京地区,不过下一步会不会扩大区域还未可知。”

对于这次补税事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蒙慧欣解读称,目前一部分在天猫、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企业,其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所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需要补缴营收差额所产生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这也就意味着因有过刷单对不上账的部分网店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补缴税款。之前刷多少就得补多少。”

重庆一网店负责人介绍,网购销售时,很多店主们进行纳税申报时,销售收入往往只是填写了开发票的那部分收入。绝大部分消费者是不要求店家一定开票的,所以真实销售收入数据本身就和应纳税额有一定差距,再加上刷单带来的虚假交易,使得这个差距会很大。

一直以来,有关部门对电商纳税征管工作在逐步完善的同时也在逐渐加强。2019年1月1日《电商法》正式实行,将税收问题纳入《电商法》范畴,明确了税收范围、缴纳主体等。这也意味着,只要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的各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税收。

如今,随着税务部门和电商平台之间并没有完全数据开放,但是现在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后,每一笔买卖都一清二楚。卖了多少商品,收入多少,应缴纳多少税款,在监控系统中已经形成了监测闭环,那些差距过大的电商企业分分钟会响起预警,再之后就会收到“风险自查提示”。

刷单是行业“标配”

电商刷单可以说是老生常谈的问题。

这主要是由该行业的消费特点所决定,一方面同一种商品平台方往往会优先展示销量更高的商家,另一方面消费者会有从众心理,觉得生意好卖家商品性价比会更高。这个时候,刷单变成了打造销量的“神器”,甚至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以直播刷单为例,记者在淘宝上以“推广+点击”搜索,出现了众多的营销网点。

记者主播身份联系联系到一家飞鹏网络工作室,一位自称营销总监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可以刷各种数据,无论是网店销售,还是直播播放量,而且价格行业最低。他介绍,只需要几十块钱的价格便可获得万次的播放量以及数百个点赞量。

“现在做这个业务的同行很多,现在价格降了不少,只要50元钱就能有万次播放量,同时还有不少于200个和60个点赞量及分享量,价格绝对优惠。”上述销售人员表示。

记者了解到,由于各大平台对刷单打击严厉,为了躲避风头除了机器刷单,人工刷单也日益火爆。

记者看到,在一些微信行业群里,也不时有人发布消息,问有没有人想做淘宝、京东、唯品会等各大商家刷直播数据的兼职。记者了解到,想要成为一个兼职的业务员,需要交纳一定费用作为入群费,价格在几百到千元之间,根据交纳金额的不同,可接受的任务也不同,但只要进入该群,便可以每天收到多个刷单信息。

对于刷单产业,蒙慧欣分析表示,对于入驻电商平台的商户都会绞尽脑汁地将自己商品的销量给冲上去,最起码要打造一两款“爆款商品”出来。但是,如果安安分分去营销,不仅时间成本大,而效果很难显现。

所以传统网店刷单是为了提升店铺和产品排名,获得流量支持,通过花钱吹大业绩泡沫;而如今当下火爆的直播带货则是为了服务费不被抽走,同时获得提成,主播及MCN机构便会自己操作下单补足销量,此后再通过退货等方式收回投入的金额,且一般直播带货的商家允许出现一定比例的退货率,因此这样操作既完成了目标任务,又获得了提成。

而在刷单的背后,是电商和直播带货广阔的市场规模。艾媒咨询此前曾对外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中国的网络零售总额已达到195209.7亿元;而在2020年,直播电商的规模也将进一步增加,行业总规模有望突破9000亿元,达到近万亿元。

刷单没有实际收益依然需要“缴税”

如何对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一直是税务机关和有关专家关注的问题,事实上,个人网店征税从2012年淘宝交易量突破万亿开始,就成了关注的焦点。相比电子商务更加发达的国家,我国网店征税在税费依据及实际操作上仍面临不少困难。

“电商范畴纳税问题由来已久,最大的难点在于业务额的把握并不富足,同时缺乏透明度也是羁系的一大停滞,对实体电商而言云云,针对微商更是云云。”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表示,电商的税务问题早晚是要解决的,现在只是在试点阶段,可能未来会按照试点环境举行调解。

实际上,随着大数据时代到来,传统上向网店商家征税的盲点已不复存在。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也表示,征税对于电商卖家其实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一些不规范的卖家通过“刷单”刷虚假销量和好评,影响了卖家市场间的公平竞争,而现有的征税体系一旦与电商平台后台交易数据进行对接,对打击“刷单”也是很好的一剂猛药,可以使交易数据更加透明化、交易环境也得到净化。

曹磊建议,可以针对个人卖家、企业卖家、还有平台企业进行差异化征税。比如营业额低于国家法定额度可以继续坚持免征;应渐进式推进征税,不能用力过猛,以免扼杀小微卖家;对于大学生因学习需要而开设的网店、特殊群体开设的网店以及个人二手置换的临时小店等非经营类的网店,要特殊对待。而且,未来针对电商的征税体系,一旦与电商平台、支付平台后台交易数据进行对接,将有力地打击“刷单”行为。

那么通过刷单带动虚假销量的行为并没有产生“实际收益”,需要缴税吗?

对此,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恺浓认为,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所以相关企业店铺是否需要缴纳税款,关键要看是否属于实际销售货物收入。

其次,电商平台对虚假交易行为有严格的处罚细则,只要一经认定系虚假交易,必取消虚假交易产生的不当利益,同时予以扣分处理;对于涉嫌虚假交易的,采取降权处理。因此,在平台已经将确认为虚假交易的不当利益取消的前提下,行政部门再根据相关数据要求企业补缴相关税款,并不存在“双向惩罚”。

李旻律师也表示,刷单影响很大,由于税收是按照生意业务额来的,刷单晋升了商品好评度,但相对应形成订单后的生意业务额需要纳税。纳税是应尽义务,刷单行为是违法的,所以行政处罚和纳税并不构成双向处罚,更是没有对行业打击之说,有几多业务额就有义务纳几多的税。

直播带货和跨境电商也“难逃一劫”

今年,受疫情影响,不少明星、企业家纷纷投入直播带货,着实让直播带货火了一把,而为了让数据好看,更是强行或默许刷量存在;还有MCN机构想骗取品牌方“坑位费”,达到合同规定ROI和KPI,私下大量刷单。

蒙慧欣表示,网红直播“带货”本质是电商,只要存在刷单、买评论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电子商务法》中都是明确禁止的。2、其次,直播带货属广告行为。因此,如果直播者所宣传的商品涉及到消费者生命健康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直播者需要承担责任。

“直播带货本质上也是电商,其缴税方式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如果直播平台故意夸大交易额,则存在虚假宣传,应按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税务机关征税看的仍是其背后的销售数据,并不会仅依据其陈述金额让其缴税。”马恺浓说到。

那么,对于跨境电商“刷单”,又该如何看待呢?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德恒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律师吕友臣表示,跨境电商企业的“跨境”属性,所谓的刷单不再是一个虚构销售量的简单商业行为,不是仅仅靠补缴税款就能万事大吉的。

吕友臣表示,跨境电商的刷单,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在实践中,有企业向海关申报虚假的订单、支付单、快递单数据,将本应一般贸易进口的商品,以跨境直购方式申报走私入境,清关出仓后,再将货物通过国内物流分发给国内货主。跨境电商的“刷单”与国内电商的“刷单”的性质大相径庭,大家千万别误以为跨境电商中的“刷单”被查到只是补补税那么简单,这个行业“潜规则”后果非常严重。

“由于大数据的真实性、可视性以及可查询性,监管部门要获得相关数据真的太容易了。税务局能查到天猫、京东平台上的电商企业没有如实缴纳税款,海关也必定可以查到跨境电商平台及企业没有对出入境货物如实申报的行为。”吕友臣提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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