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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推出国寿鑫裕尊享年金保险

时间:2021-12-15 17:26:47

 

来源:中国网财经

鑫裕尊享,悠然人生。国寿鑫裕尊享年金保险作为一款新推出的重磅产品,其有效彰显保障功能的产品设计是中国人寿寿险公司以客户为中心,科学布局产品研发,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可帮助广大消费者运用保险工具规划和守护美好未来。

特别关爱,尊享礼遇。该保险自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生效年满十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特别生存金: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给付;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30%给付;合同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合司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给付;合同交费期间为八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80%给付;合同交费其间为十年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特别生存金连续给付五年,彰显对客户的尊贵礼遇。

年金给付,灵活规划。该保险自合同生效年满十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领取年金。持续的年金给付,让生活规划更加灵活。

满期领取,幸福无忧。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可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领取满期保险金。满期领取,幸福生活乐无忧。

身故保障,为爱延续。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年满十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年满十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按合同未领取的年金和满期保险金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一份保单,一份责任,一份关爱,因爱而生,为爱留传。

(以上图由中国人寿股份提供给中国网财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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