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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家农商行密集融资“补血”

2021-08-07 11:12:47

 

来源:互联网

江苏多家农商行密集融资“补血”

6月以来,江苏地区上市农商行和非上市农商行出现了密集融资现象。

3家上市农商行江阴银行、常熟银行、无锡银行于6月份相继发布公告,发行二三十亿元不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二级资本债券。此外,6月22日江苏银监局网站公布了4家非上市农商行定向募股的信息。除此之外,《中国经营报》记者还注意到吴江银行、无锡银行分别向两家非上市农商行增资的公告。

当前经济下行、息差收窄的大环境下,面对叠加的监管政策,通过定向增发、优先股、配股、可转债等融资方式,谋求多种资本补充渠道成为中小银行冲破资本约束的重要途径。

争相发债补充资本

今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了再规范。其中第二条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上述募集资金行为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要求》也说明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不适用本条规定。

面对资本充足率的达标压力,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受到监管限制后,去年上市的中小银行通过发行可转债、优先股等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6月份,江苏地区5家上市农商行中3家先后发布了获准发行可转债的公告。

6月23日,无锡银行公告称,江苏银监局同意其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以及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补充二级资本。

6月22日,常熟银行公告称,获准发行不超过3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6月10日,江阴银行公告表示,获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可转债转股后是普通股,可以计入核心一级资本,优先股只能补充一级资本。”某券商银行分析师告诉记者,“可转债相当于债券加期权,不转股就相当于拿了个债券,收益率稳定这就是防守优势。如果行使了转股权,债变成股,就有可能获得超额收益。”

上述券商银行分析师告诉记者,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最后都会转股。“确实银行有补充净资本的需要,可转债转股后和定增效果一样。关于定增,证监会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两次间隔不少于18个月的要求,而可转债就不受这个时间间隔限制。可转债只要能发出去就能融到资,但是要转股后才可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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