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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元老不满董事会人选状告华帝公司!一审起诉遭驳回

2021-08-07 21:06:17

 

来源:互联网

创业元老不满董事会人选状告华帝公司!一审起诉遭驳回

内部管理趋稳试水高端市场

创业元老状告华帝公司遭驳回

三位创业元老状告华帝股份一案终于有了结果。7月14日晚间,华帝股份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宣告一审胜诉,原告方起诉被驳回。

华帝元老、此次诉讼起诉方之一李家康的代理律师谢亚勇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我们对判决结果不满意,目前还在15日的上诉期内,将在商议之后采取下一步行动。”尽管如此,华帝的纷争暂时告一段落。

去年9月华帝新的管理层上任至今,公司内部逐步趋于稳定,业绩也由亏转盈。董事长潘叶江提出坚持走高端智能化路线,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成立七人决策委员会。潘叶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是家族控股,但不是家族控制,华帝一直持开放态度来治理公司。”

董事会决议遭异议

诉讼纷争缘于华帝新一届董事会的改选。今年3月30日,华帝董事会举行换届选举议案投票,创始人李家康、黄文枝以控股股东的权利没有得到体现为由,在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中均投了反对票。

但大局几乎已定,两人的反对并不能改变董事会最终同意提名潘叶江、潘垣枝、潘浩标、杨建辉四人为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决议,随后4月15日的股东大会通过了以上议案,其中,前三者均为潘氏家族成员,而原董事李家康、黄文枝不在新一任董事会之列。

不满于新一届董事会人选,李家康、黄文枝、邓新华三位创始人联合起来将华帝告上了法庭。根据华帝最新的公告显示,三人代表九洲合伙企业要求将提名李家康为非独立董事、提名马道为独立董事的议案进入股东大会;同时撤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决议。

提起诉讼的三位创始人认为,九洲投资作为华帝第一大股东,其有权作为股东参与华帝的股东大会,而华帝拒绝其两份提案属于不合法行为。华帝则表示,原告方提供的文件不合规,且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具备董事资格。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李家康、邓新华、黄文枝的诉讼请求理据不足,予以驳回。

谢亚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并且将在商议之后采取下一步行动。至于具体是否会上诉,谢亚勇表示“请关注华帝的公告”。

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曹刚认为,如果原告方对提案未被列入股东大会有异议,可以主张加入下次会议,但是提名独立董事确实要有资格。除此之外,原告方想要通过撤销已经通过的决议来否定之前董事会易主的现状,这是没有道理的。最关键的是,即使最终原告部分诉求得到满足,增加一名原告方的提名董事,仍然需要在股东大会上由董事会投票决定其是否当选。

长期关注华帝的国联证券分析师钱建认为,即使上诉,“元老们”胜诉的可能性也不大:“潘家也同样是九洲投资的股东,目前董事会成员已经能够代表九洲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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