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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锣首度回应“瘦肉精风波”

2021-08-08 00:26:33

 

来源:互联网

金锣首度回应“瘦肉精风波”

9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6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锣集团”)兴隆分公司生产的猪后臀尖检出禁止使用的西马特罗。公开资料显示,兴隆分公司地处哈尔滨市巴彦县,而西马特罗则是“瘦肉精”的一种。

金锣集团随后处于舆论风口浪尖。9月11日,金锣集团相关负责人首度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回应,该批次生猪肉在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检测为“合格”,而对于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上述通告,金锣方面在等待哈尔滨方面给予的回应。

记者梳理获悉,自2015年以来,截止到9月份,金锣集团多次因产品质量、企业管理等方面被媒体曝光、国家相关部门通报,致使这家国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风波不断。业内人士认为,金锣集团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包括大型食品企业在内的食品安全仍面临不小的压力。

“瘦肉精”风波

“通告”描述,2015年2月~6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6类食品、351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5批次,肉及肉制品83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金锣集团兴隆分公司生产的猪后臀尖检出禁止使用的西马特罗。“通告”称,金锣方面曾提出复检,但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复检,经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复核检验,复核结果仍为“不合格”。

权威资料介绍,西马特罗是“瘦肉精”的一种,属于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β兴奋剂),是国家明令禁止被检出的物质。该类药物能够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但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对人体有害。据了解,国家农业部曾多次发文规定,严禁在饲料、动物饮用水、所有食品动物以任何用途使用西马特罗,并规定西马特罗为禁止使用的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9月11日,金锣集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金锣集团兴隆分公司只加工生猪,该批次生猪肉来自当地加盟商。他称,金锣方面向该加盟商当天供应一头半生猪,约100余公斤,在哈尔滨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抽检、送检均为“合格”。金锣集团官方网站介绍,其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肉制品生产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大型企业。公司现有总资产104亿元,拥有以山东、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湖南、四川、河南等生产基地为主的生猪、肉鸡屠宰及肉制品生产加工线,是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公司已形成年屠宰加工生猪2200万头、肉鸡2亿只、年产肉及肉制品200万吨的生产能力,是中国最大的生猪屠宰加工和肉制品生产企业。

“不合格产品信息”显示,被抽检单位为哈尔滨联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道里菜市场金锣冷鲜肉专柜,生产时间为“2015年6月2日”,“标准值”一栏则为“禁止使用”。

“初步分析,流通环节管理上存在问题。”该负责人坦言,抽检该批次生猪的四个样本,其中三个合格。他分析称,金锣集团在生猪进场、宰前、物流配送等程序非常严格,但金锣集团生猪肉价格高于其他品牌,不排除该加盟店经营着其他来源的生猪肉。

他解释,第一次抽检被定为“不合格”后,金锣方面曾联系青岛检验检疫对该批次生猪肉进行检测,但产品被打开后,却没有按程序予以检测,最终上报复查结果认为“不合格”。

对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通告”明确,各地食药部门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记者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19个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据了解,调查整改情况需于10月31日前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仅2015年以来,金锣集团已不是第一次被通报。

早在2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2015年第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名单中,金锣集团名列其中。公布的检测结果介绍,通辽金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锣王特级火腿肠(100克/袋)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12.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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