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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因业务或存违规及暗藏风险引发关注

2016-07-17 1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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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续展迟迟未落地的敏感时期,微信支付却因业务或存违规及暗藏风险而引发关注。

月初,有媒体曝出微信支付因接入大量“二清”机构而被央行要求整改。7月10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豫甲实名举报微信支付未按规定贯彻实名制。

对此,微信方面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便回应。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从近期微信对分销平台和微盟升级方向不难看出,微信支付目前较为迫切的问题是整顿由于业务拓展接入过多代理上而产生的资金“二清”乱象,而这一问题如不妥善解决,不排除将面临更严厉处罚甚至影响牌照续展。

7月14日晚间,央行方面回复称已收到来函提及的举报材料,对于收到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频频“踩线”

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规》)自本月正式开始执行。10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豫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支付清算协会实名举报微信支付未按规定贯彻实名制。

记者联系到王豫甲获得其举报信及相关被删的文章。王豫甲在举报信中认为,微信支付主要存在五点违规:1。未依法安排客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2。未依法对支付账户进行实名认证;3。处理交易超出法定的支付类型和金额限制。 4。可能在不具备豁免条件下,为不同客户的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5。安全验证的有效要素不足,超额准许交易金额。

王豫甲指出,其测试的未实名账号没有绑定任何银行卡,也没有经过任何身份证实名验证。在测试时段,至少转了三次账、发过5次红包,丝毫没有受到影响。经其测试,微信的未实名账户仍可以收款,单日收款限额为3000元。仍可付款,对外号称日限额为1000元,但实测日限额实为2000元,次日可以继续支付。

在举报信中,王豫甲认为,《新规》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核实客户身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其使用时发现微信支付至今根本没有落实上述法律规定和监管规定,已经涉嫌严重违法违规。

在一位支付界资深人士看来:上述问题行业目前较为普遍,在监管尚未完善的情况下,类似支付宝和微信都会存在一定的合规瑕疵,但是否违规和其严重程度需要央行进行最终判定。

事实上,这不是近期微信支付的第一次“触线”。7月2日,有媒体曝出监管部门正在摸底“二清”市场,而微信支付因接入大量没有支付牌照或收单资质的“二清机构”,已被央行要求整改。虽然此消息并没有得到腾讯公司方面的承认,但在业内看来,微信支付在最近两年迅速发展,就与代理商的“二清模式”脱不开关联。

据此前微信官方数据显示,当前已有超过5000家服务商入驻微信。今年4月底,微信方面发布了“星火计划”,计划在为期一年的时间内累计投入1亿元,扶持微信支付的相关服务商。但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市场上现存的支付牌照机构只有267家,且线下收单、互联网支付均须持不同牌照。显然,正在使用微信支付接口的数千家服务商中大多数并无相关资质,是明显的“二清机构”。

“二清”乱象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述整改的消息曝出不久,微信既有所行动。7月5日,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一则《关于处理返利返现欺诈行为的公告》,指出发现有用户利用微信关系链,通过微信公众账号、微信支付实施高额返现返利行为。公告称“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金字塔欺诈、庞氏骗局等行为特征,本质上是以高额返现返利吸引用户参与、以新人用户资金来支付原有用户的返现返利,形成压层式资金链条。”

在此后两天,作为国内最大的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微盟也于7月7日发布了SDP(微盟社会化分销平台)的升级公告,宣布将通过升级限制微客推广佣金比例最大为50%,杜绝高额返利的产生。并增加商户对自由支付通道的支持,同时鼓励商家使用自有微信支付通道;分销结算改由商家自行结算,微盟提供交易结算数据,结算由商家自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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