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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6-08-24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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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新增人才总量、地区人才密度、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科研成果转化率、人才贡献率等重要人才发展指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分类优化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规范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支持在滇中新区,瑞丽、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昆明、玉溪高新技术开发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园区设立人才特区,先行先试。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建立人才(学科)特区,在人才引进、岗位设置、经费使用、成果处置、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方面探索自主管理的新模式。

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同步建设发展,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建立省级博士后站和博士后科研基金,吸引国内外优秀青年人才来滇从事博士后研究,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滇创新创业。将企业研发投入纳入收益绩效考核,力争重要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左右,全省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

在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引才聚才机制方面,《设施意见》明确,鼓励用人主体设置特聘岗位引进海内外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职称、结构比例和绩效工资总量限制。鼓励州市、部门和用人单位设立“名师、名医、名家、名匠、名(校、院、所)长”等引才项目,鼓励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用人主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引才。建立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基地,以顾问指导、兼职服务、项目合作、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柔性汇聚海内外人才资源。

此外,“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所需必要经费予以保障,支持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博士后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业合作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科技研发与人才培养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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