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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互联网行业调查报告:《电影产业促进法》发布

2016-11-14 2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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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行情回顾

上周互联网传媒行业涨幅为0.88%,在申万28个行业中涨幅排名第22名,其中技术与增值服务版块涨幅最大,达到4.28%。涨幅前五的公司为丝路视觉(61.15%)、电魂网络(61.04%)、印纪传媒(25.77%)、广西广电(15.42%)、天润数娱(15.33%)。

行业动态

影视动漫: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电影产业促进法》;阿里巴巴影业联合上戏、复星探索影视人才培养新模式。互联网:苹果收购已破产流媒体音乐公司,吸收技术和人才;直播已成社交网络风口:Instagram也将推出直播功能;《网络安全法》通过审议后,腾讯百度滴滴京东手谈网络安全;Facebook和Twitter成为美大选流量赢家,Netflix跌惨了;2016天猫双11交易额超1000亿元,无线成交占比82%;十大科技巨头聚首CSS安全领袖峰会,安全生态建设成全球共识。VR:Oculus想让低端电脑也用上VR:新技术将支持更低配置。其他:民办教育促进法三审稿通过;共享单车战场新兵入局,优拜单车完成1.5亿A轮融资;乐视举行投资者见面会,贾跃亭称将用结果来回应质疑。

行业主要观点

《电影产业促进法》于近期出台,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将促进电影产业健康良性发展。《电影产业促进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法案的发布对于我国电影产业长期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1)取消“电影拍摄许可证”简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和程序,同时影片的审查、电影剧本的备案与批准举办电影节(展)等多项审批事项,大部分下放到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2)在多个层面上加大对于电影产业的促进力度,各级政府将电影产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制定电影及相关产业政策;国家支持创作、摄制各类优秀国产影片,地方政府对电影创作、摄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在财政、税收、土地、金等方面对电影产业采取优惠措施;积极扶持电影科技研发、公益放映、人才培养、境外推广等事业发展。3)对于票房造假行为给予明确的惩罚措施,加强对票房收入的监管、让虚报瞒报票房收入行为承担相应罚责,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法律同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其中规定:“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四季度,仍然建议自下而上选择投资标的1)业绩具有确定性,估值具有一定安全边际,2)具有一定稀缺性,行业增速较快。重点推荐标的:骅威文化:拟剥离传统业务,精品剧收视口碑双赢,业绩确定性高;宝通科技:拟完成易幻剩余股份收购,易幻将进一步完善其全球化布局,游戏作品储备充足;鹿港文化,公司参与投资和发行的电影《盗墓笔记》票房超过10亿,未来在电影领域将持续发力;富春通信,拟收购摩奇卡卡,具备丰富的IP资源储备;当代东方,开始布局线下渠道,拥有两块院线牌照+产业并购基金;万家文化,拟收购两家主播经纪公司,电竞二次元稀缺标的;华谊嘉信,海外并购整合值得期待,市值小、估值低营销股;柏堡龙,拟打造全球时尚设计生态圈,为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持续推进外延并购。

投资建议

本周建议关注组合:万家文化、鹿港文化、华谊嘉信、富春通信、骅威文化、当代东方、宝通科技、奥飞娱乐、柏堡龙、天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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