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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消费水平有极大的增长空间

2017-08-17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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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党组成员王志轩17日在2017第七届能源高层对话开幕式上表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消费水平有极大的增长空间,并将带动电力投资建设。

据中电联对国内部分特大型、大型电网、发电、核电、电建企业国际业务的统计分析,在对外投资方面,2016年共在5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投资业务,其中投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项目年度完成投资达39.56亿美元,涉及沿线10余个国家和地区。2012-2016年对外投资项目主要分布在亚洲、美洲、欧洲、非洲和大洋洲的29个国家和地区。从投资合作方式看,2012-2016年主要电力企业投资方式中BOT类占36%,资产并购占26%,绿地投资也称新建投资占20%,直接投资占17%,PPP项目1例。2016年,年度投资额达到76.55亿美元,分别是2013年的6.84倍、2015年的2.82倍;比前4年平均值50.71亿美元高出25.84亿美元。从投资领域看,2012-2016年5年中,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共103例,其中水电和清洁能源占48%,火电占21%,输变电占16%,矿产资源占9%,其他约为6%。

在工程承包方面,2016年在5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项目承包工程,其中大型承包项目120个,合同274.72亿美元,涉及29个国家。工程领域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核电、输电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2012-2016年的5年中,EPC总承包是对外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方式,占总工程数量的76%,2016年占到80%。

2012-2016年电力设备与技术出口主要由直接出口和境外工程带动出口两种方式构成,且在前四年均以境外工程带动出口为主要方式。2016年,首次出现直接出口金额高于境外工程带动出口金额,在设备和技术出口总额39.04亿美元中直接出口21.03亿美元、直接出口技术8.29亿美元,占75%。

同时,王志轩也表示,目前电力企业“走出去”需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面对全球同类企业的竞争,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存在“扎堆”恶性竞争现象,严重影响到中国形象。二是满足于单纯“项目”思维,缺乏系统长远考虑和品牌意识。三是面临各种外部风险。四是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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