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中国

大市中国 > 宏观 >

止咳药含硫磺争议发酵:涉事浙贝母新货上市或遇冷

2016-05-13 08:41:00

 

来源:

止咳药含硫磺的争议仍在发酵中。太极集团、哈药集团和云南白药5月10日发布公告,均针对有媒体报道止咳药产品含硫较高问题进行说明,对消费者送检测机构的检验方法是否得当提出质疑。涉事中成药的原料为浙贝母,而该药材的硫磺熏蒸一直是业内的争议话题。

“药品含硫风波反映了一个问题,在中药材的流通环节,需要有明确的标准,对市场准入门槛进行严格把控。”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表示,包括浙贝母在内的中药材,其产销环节应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监管体系。

检测标准争议不断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消费者将太极集团、哈药集团、云南白药和通药集团生产的5种止咳药送至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硫磺含量较高。

涉事上市公司对药品含硫量的检测方法提出了质疑。涉事产品之一是橘红丸,其生产商为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该公司7日在官网上发声明称,目前国家通用的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方法为GB/T5009.34-2003,而举报人送检时,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选用的并非上述检验方法。

5月10日,上市公司哈药股份、太极集团和云南白药分别发布公告澄清“含硫事件”。上述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此次的检测方法适用于使用工业硫磺加工、处理、提纯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硫磺,并不适用于药材、饮片和食品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

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在2013年4月发布公告,对中药材及饮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做出了说明,“中药材及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超过150mg/kg”。此外,有10种特定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标准稍高,不得超过400mg/kg,这其中未包括浙贝母。该标准已收载进2010年版《中国药典》第二增补本,自当年12月1日起执行。

三家上市公司中,仅有云南白药明确公布了详细检测数据,经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涉事药品小儿宝泰康颗粒中二氧化硫的残留均小于10mg/kg、浙贝母药材小于20mg/kg,远低于药材、饮片国家标准要求的小于150mg/kg的标准值,其他两家上市公司也表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公告显示,去年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的橘红丸销售收入为203万元,占太极集团主营业务收入的0.02%;云南白药涉事产品收入占总营收0.05%;哈药集团的世一堂金贝痰咳清颗粒销售收入664万元,占营收的0.04%。显然上述三者均占比不大。

史立臣分析认为,此事将对浙贝母的产销造成一定影响,硫磺熏蒸的浙贝母将难以向药企和药店售卖。

浙贝母新货上市将遇冷?

浙贝母作为止咳药的原料之一,目前正值新货上市。据张斌介绍,产新期一般从每年5月中上旬开始,为期一个月左右。

据张斌介绍,从2013年秋季开始,浙贝母经历了价格的突然拉升,当年9月的浙贝母统货约90元/公斤,10月就涨至150元/公斤,涨幅达66.7%。受此利好因素影响,2013~2014年浙贝母综合种植面积增加。然而,2014年浙贝母的市场价格出现下滑。2014年12月,浙贝母价格跌至110元/公斤,2015年末达到低点,价格为47~50元/公斤。

在长达两年的价格下跌后,今年浙贝母似乎迎来了转机。张斌称,浙贝母今年的价格已有回温,4月其价格大概达到60~62元/公斤,价格和销量均有提升。但如今,受此事件影响,浙贝母的市场行情仍待观望。

国家食药监总局在2013年公告中解释称,硫黄燃烧生成的二氧化硫气体直接杀死药材内部的害虫,抑制细菌、霉菌的活性,是简便易行的传统方法,适量且规范的硫黄熏蒸可以达到防腐、防虫的目的。然而,滥用或过度使用此方法,则会对中药材及饮片质量产生影响,并明确提出,“国家禁止以外观漂白为目的的硫黄熏蒸”。

在电商网站上搜索浙贝母的售卖信息可以看到,多数买家在产品说明中,均明确标注“无硫”。记者咨询了一位发货地为浙江金华的卖家,该卖家标注店内浙贝母为产地直销,且为无硫,得到答复称可以发货,没有暂停销售。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